商标转让合同什么时候才生效

时间:2016-12-09

      商标转让不论是对于企业还是个人来说都是很好的一种商标获得途径,毕竟直接注册商标的话,会花费大量的时间,对于很多不是位于北京的公司来说,更是一种麻烦事情,毕竟商标局位于北京,想要办理商标的相关事宜都需要去商标局进行办理,虽然可以委托商标代理公司,但相对于商标注册来说商标转让还是能相对方便点,办理下来的时间也比较短。在进行商标转让的时候为了能够确保双方的权益,大部分人都会签订相关的转让合同。但对于商标转让合同的生效时间多人也不太了解,想要知道商标转让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商标转让合同何时生效,这要根据商标买卖双方签订的协议来计算,而且关于商标转让合同生效日期,双方可以要求在上班转让合同里面增加合同生效日期这项,很多的商标转让网在签订的商标转让合同就具体生效日期这个项目。

      基于以上规定可见,以下几个问题需要进行分析:

      1、 商标转让合同属于要式合同还是非要式合同

      所谓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规定合同具备特定的形式才能成立或者生效的合同。《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来签订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只要对方对其接受则该合同成立。而商标法第三十九条所规定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非表明商标转让合同就属于要式合同。假如转让人与受让人口头约定转让某一商标,而此转让是受到双方的认可,则应当认为上述商标转让行为有效。

      2、 商标转让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商标转让合同的成立与否纯属于实事问题,其意义在于识别合同是否已经存在,该合同是此合同不是彼合同(即合同的类型化),以及合同行为与事实行为之间的区别。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而言,商标转让合同自然当自合同承诺达到时成立。商标转让合同的生效则是指商标转让合同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生效条件(主体合法、内容合法、意思表示真实自愿、形式合法),依法对当事人有约束力。判断合同是否生效其意义在于识别某一合同是否符合法律的精神和规定,因而能够取得法律所认可的效力。就商标转让合同而言,按照一般的状况来说,商标转让合同的生效时间是签订之日起立即生效,除非商标转让合同当事人针对合同生效设置其它的条件或者期限。

      3、 商标专用权的转移

      如上所述,商标转让合同成立并生效只是对双方具有了拘束力,但是这并不表明商标权发生了转移。商标法中明确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由此可见,商标权的转移与商标转让合同的成立、生效的关系应当是,商标转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商标专用权产生转移的前提,但是反过来讲,商标转让合同的成立、生效并不必然导致商标专用权的转移。物权的变动采取公示和公信的原则,比照此原则,商标专用权的转移也采取了需要去商标局进行认证登记并进行公告为公示,并基于上述公示产生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