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御商标这个护身符对企业是一直有效吗?

时间:2018-01-18


    防御商标指的是企业将已经注册的商标为了覆盖更多的商品或服务,将自己商标的图案、文字形式音似商标作为联合商标注册。

    防御商标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跨类别”防御;另一种是“同类别”防御。

    防御商标这个护身符对企业是一直有效吗?

    跨类别防御是根据《商标注册用商品和分类》目前所有商品及服务共划分为45个类别,企业在其中一类别注册商标后,再在企业今后可能涉足的其他类别上注册相同的商标,以便扩大经营规模预留商标。

    另一种是同类别防御。商标所有人为了防范他人在同类别商品(或服务)上申请类似商标,在同类别内注册与原商标近近音、同音或字形近似的商标。如阿里巴巴注册了“阿里爸爸”、“阿里妈妈”等商标。

    防御商标并非长久有效。注册防御商标对于作为商标所有人的企业而言,意义不可小觑。企业通过注册多个防御商标,达到了降低品牌被山寨风险,降低商标维权成本,防止了其他企业恶意竞争等等目的。然而注册防御商标并非一劳永逸,有两种超期情形下的商标容易遭抢注。

    一类是三年内无正当理由未使用的商标。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连续3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也就是说商标所有人注册了防御商标之后的3年内未使用的,其他企业可以抢注该商标。

    另一类是注册成功后10年零6个月仍未进行续展的商标。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九条、四十条的规定,商标注册成功之后的有效使用期为10年,在有效期满前12个月,商标申请人可以申请商标续展;在续展期内未提出续展申请的,还有6个月的宽展期,在宽展期如果未提出商标续展申请,期满后商标局将注销商标。

    商标所有人采取注册防御商标的目的就在于,防止同类或类似商品被山寨,预防不同类商品使用相同商标,从而尽可能地扩大注册商标的影响力,提高商标的品牌效应。

    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而防御商标及联合商标的性质决定其本身的注册目的便不在于使用,而是对主商标进行一个保护的事先防御措施。因此,根据我国目前的商标法规,在注册满三年后,以保护主商标为目的而注册的防御商标及联合商标存在着被撤销的风险。

    实践中要求注册的每一个防御商标和联合商标都必须使用,对商标权人来说是很难做到的。因为防御商标和联合商标与一般商标的不同点就在于其注册的目的本身不是为了使用,而是为了保护主商标。于是防御商标和联合商标不可避免的和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制度发生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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