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马德里商标注册流程、费用和主要事项

时间:2018-05-04


    在商标局官网上,有关国际注册商标只有一个版块,里面的内容全是马德里商标,很多人也是受此影响认为国际商标就是马德里商标,还好我们群里的人都知道这是错误的。下面华唯将详细分享2018年最新的马德里商标注册流程、费用和注意事项。

     

    你有没有遇到客户上来就问,国际商标多少钱?国外商标多少钱?马德里多少钱?不止客户,很多同行也经常这样问我,让我很尴尬。


    严格说来,国际商标这种说法是不准确的,因为商标都是基于商标法而得以存在的,每个国家或地区的商标都是“本地”商标而不是什么“国际”商标。有美国商标、德国商标、欧盟商标、日本商标等等总计有180多个国家或地区的商标,但没有一个是“国际商标”,我们姑且把国际商标看成是除中国商标以外商标的总称。



    注册海外国家的商标其实和注册中国商标一样,只要你懂中国商标就能懂“国际商标”,举一反三,没什么大不了的。业内根据申请方式不同,把国际商标又分作“走马德里”和“走单一”申请。


    1、“马德里国际注册”不等同国际注册,它是一个体系,是基于马德里协议书和议定书,通过马德里把基础商标延伸到其他缔约方,因此,马德里就是这样的一种商标国际注册和管理的体系。如果我们把申请商标比作交作业,不同国家的商标就是不同科目的作业,你可以逐个交作业给各科目的老师。这时候班长说,你不用逐个交了,先交到我这里,我再交个老师们。马德里体系就是班长提出的解决方案,老师们都认可了,你多了一种途径交作业,如此而已。


    2、有时间你应该读一读《马德里协议书》和《马德里议定书》,我常说商标的问题就要去商标法中找解决方法,这两份协议就是马德里商标体系的解药。


    3、缔约方是指参与签署了马德里协议书或议定书的国家或组织。马德里联盟目前有100个缔约方,覆盖116个国家;缔约方相对于成员国表达更准确。


    4、马德里申请填表时可勾选项是100加上中国应该是101项,覆盖国家又是116个,这些数字怎么理解?欧盟有28个成员国,其成员国之一的马耳他不是缔约方;非洲知识产权组织OAPI有17个成员国,但其成员国都不是缔约方;比利时、荷兰和卢森堡三个国家都是缔约方,但1998年成立比荷卢经济体,当做一个国家看待,填表时只有BX比荷卢;荷兰有三个属地SM圣马力诺、ST波内赫、圣尤斯特歇斯和萨巴群岛、SX圣马丁在表格中可分别指定,他们不是缔约方。


    5、这里我们不需要死记硬背,能理解即可,多数客户并不会死抠字眼。对于缔约方我建议你记住最新加入的,例如2015年5个非知OAPI、津巴布韦、柬埔寨、阿尔及利亚和冈比亚,2016年老挝,2017年文莱和泰国,2018年印度尼西亚。这4年中有5个东盟国家加入,东盟十国仅马来西亚和缅甸没有加入了。


    6、另外要记住几个常见的非马德里成员国家:加拿大、马来西亚、阿联酋、巴西和南非,中东地区和南美地区有很多国家没有加入马德里体系。


    7、马德里的玩法:



    以注册美国商标为例,“走单一”通过美国代理向美国商标局“交作业”,很简单按照申请中国商标去理解就好。“走马德里”怎么“交作业”呢?


    ①这里原属国就是中国,原属局就是中国商标局。申请人要求是中国公民;或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场所;或在境内有住所;申请人在中国申请的商标已获注册或已提并被受理;


    ②然后填写MM2和MM18(指定美国时需要)表, 提交到中国商标局;中国商标局审查加以证明后交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


    ③WIPO形式审查后注册、公告、发证;WIPO最后通知美国商标局;


    ④这样一倒腾,也就是6个月后了,美国商标局才收到申请,与“走单一”交的“作业”一样,经过实质审查、公告才能最终完成注册。


    “走单一”申请的流程图

    11.png



    “走马德里”申请的流程图 

    111.png

    8、特别说明一下,台湾省的法人或自然人是可以通过商标局走马德里的。而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人或自然人不能走马德里。


    9、先有“基础商标”,才有“马德里商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商标与基础商标有依附关系,信息要求一致,也就是申请人、商标图样、类别一致,多类申请是图形必须一样,指定的商品可少不可多。


    10、刚才说到依附关系,接下来是马德里商标最专业的知识点——中心打击原则。


    通过马德里体系注册的商标,如果在注册之日起5年之内,基础注册或申请全部或部分被驳回、撤回、注销、撤销、放弃或宣布无效,那么,其效力及于其所有指定国,即该商标不得再要求国际注册给予的保护,而不管该商标的国际注册是否已经被转让,这些规定被称为“中心打击”。


    11、WIPO颁发的注册证并不证明商标已经获证,只是说已经提交申请指定了哪些缔约国,与中国的商标受理通知书性质一样,因此不能作为实际的商标证书去使用。而且后期也不会有证书下来,这个需要跟客户说清楚。


    12、如何报价?马德里的国际注册规费包括:


    ①基本费;


    ②为每一个被指定缔约方缴纳的补充费;


    ③三类以上每类商品和服务缴纳的附加费。


    还以指定美国申请一标一类为例,官方费用包括653瑞士法郎基本费、指定美国的388瑞士法郎补充费、没有附加费,共计1041瑞士法郎,汇率以商标局收费通知书为准,6.8左右,因此走马德里指定美国一标一类费用是7000人民币。


    13、这些是我们代理自己的成本,加上服务费才是最终的报价。同行一般按照申请的国家数量、类别数量及翻译工作量等因素报价,也有直接加收10-30%金额的报价方式,没有优劣之分,视客户能接受的情况而定,这里就不细说了。


    14、马德里的优势:


    ①使用一种语言、缴纳一种货币提交一件国际申请最多可指定100个缔约方保护116个国家的商标,不必单独在不同国家聘用当地律师提供专业服务,免去大量翻译和公证费用,便捷且合算;


    ②在一个集中体系下通过单一程序在所有相关国家记录国际注册的续展或变更,后续依然便捷合算;


    ③依据企业商业战略的发展可对国际注册进行后期指定领土延伸。


    总结起来就是:省时、省事、省钱。



    15、马德里的劣势:


    ①申请信息必须与“基础商标”一致,客户不能依据自身需要灵活地调整商标的信息,例如不同国家不同持有人,不同国家选择不同类别指定不同商品或服务,以及不同国家使用不同的商标设计;


    ②马德里多了两道程序,大约六个月后才能真正交到指定缔约方的商标局。在特定情况下,反而贻误商机,例如企业即将参展,需要立刻拿到该国商标的受理书,避免被人抢注;


    ③如遇补正或驳回,中国代理多不能直接处理,需要找外所先变更代理人,在提交补正或复审,花费更多;


    ④马德里颁发的证书并无证明效力,在实际的商业操作中如需确权,则需缔约方的商标局另行出具商标证明,同样需要另外花钱;


    ⑤由于“中心打击”风险存在,走马德里注册的商标都很难通过交易变现。


    总结起来就是:不灵活有风险、不一定省时、不一定省事、不一定省钱。



    接下来,我介绍一些实战中的经验和体会:


    1、马德里的客户怎么找,他们有什么特点?


    由马德里商标局上下载的数据,做些简单分析可以知道,多数马德里申请的客户都是指定很多国家,量多的类别包括第7类、第9类、第11类、第12类和第25类,实业型客户较多,很多是地方的龙头企业;如果遇到大企业招标,用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方案是比较明智的选择。另外,尤其要关注各行业参展的信息,这方面我们第7讲会详细介绍。


    2、前几天我给大家出过一个题目,我最近发现大量的中国企业申请马德里都是几十件的交而且都指定1个国家,完全不符合马德里的省钱规则。关于这个话题请看我们明天的公众号推送的文章。(补充:请查看公众号发布的文章《青岛澳柯玛,你申请马德里能靠谱点吗》)


    3、WIPO上可以下载到已经申请的马德里商标数据,自己寻找一下续展、复审、后期指定等客户需求,给大家一个网址http://www.wipo.int/madrid/monitor/en/index.jsp,不会操作的可以加助教的QQ私信沟通。


    4、马德里客户的基本服务流程:


    在接收到客户有马德里商标需求后,我们可以这样应对:


    ①问他申请人谁?判断是否具有主体资格,不符合资格的走不了马德里,建议走单一;


    ②问他是否已经申请国内商标?判断是否有基础商标,没基础商标也走不了马德里;


    ③问他商标信息是否有变化?商标重新设计过、品类增加,就不适合马德里了;


    ④问他基础商标是否已经下证书?中心打击原则说明风险,即使下证被撤三依然可打击;


    ⑤问他最近是否要参展?走马德里申请至少要6个月才能下受理;


    ⑥问他想要指定哪些国家?数量太少不省钱,有没有非马德里成员的国家;


    ⑦他铁了心要走马德里,也适合走马德里,那就计算费用做报价表,一定要有对比方案,说明方案的优劣势,最后让他自己决策。


    总结:


    马德里是基于协议书和议定书形成的商标体系,可理解为帮你“交作业”的途径;


    马德里商标必须依附基础商标,粗略记为中国人有中国商标才能走马德里去指定其他缔约方;


    中心打击原则是可以“吓唬”客户的利器,慎用;


    马德里优劣势应该是你理解之后自己能随口说出来的,可以做到公司的宣传页、投标方案中,客户是很想看到的。


上一篇:已是第一篇 下一篇:已是最后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