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商标】“特仑苏”家具类商标被撤销

时间:2018-06-19

    佛山市顺德区特仑舒家具有限公司(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以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委托我xx于2015122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申请人)第6515700号第20类“特仑苏”(被撤销商标)商标在“家具”等全部核定使用商品上的注册。

    被撤销商标:

    6515700号第20

    案例分析:

    、经考察,在网络及实际生活中,并未发现“特仑苏”商标在家具行业的使用。

    、被申请人取得了针对商标文字“资源”的垄断,却又不实际使用,即,拒绝使其发挥应有的资源效应,那么被申请人就理应将这种资源“还给”社会,亦即,这枚商标的注册应当被撤销。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商标局决定:撤销第6515700号第20类“特仑苏”商标,原第6515700号《商标注册证》作废,并予公告。

    一、已注册成功的商标,请注意进行使用。

    二、使用过程中,请注意保留使用证据。

    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及其实施条例第三条中所称商标的使用,包括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如:

    、直接贴附、刻印、烙印或者编织等方式将商标附着在商品、商品包装、容器、标签等上,或者使用在商品附加标牌、产品说明书、介绍手册、价目表等上;

    、商标使用在与商品销售有联系的交易文书上,包括使用在商品销售合同、发票、票据、收据、商品进出口检验检疫证明、报关单据等上;

    、商标使用在广播、电视等媒体上,或者在公开发行的出版物中发布,以及以广告牌、邮寄广告或者其他广告方式为商标或者使用商标的商品进行的广告宣传。

    、商标在展览会、博览会上使用,包括在展览会、博览会上提供的使用该商标的印刷品以及其他资料。比较优良的证据形式是“展会的会刊”和参加展览的合同、发票。

    商标撤销通知是商标局直接寄于申请人地址的,导致收不到信而错失答辩机会,最终商标被撤掉,所以一定要及时做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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