尴尬!"APPLE"商标被宣告无效!这家深圳公司把苹果虐哭了

时间:2018-06-26

    刚刚,一份关于苹果公司“APPLE”商标无效宣告引起了笔者的注意。


    因为苹果公司"APPLE"商标与天诚家具商标构成近似,天诚家具对前者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近日,商标委宣布申请人无效宣告理由成立,这就意味着,苹果在第20类家具等商品已核准注册的“APPLE”商标已经被无效。


    苹果商标被无效?听上去有些不可思议。


    作为一向无往不利的苹果公司,一年前还因为“苹果梨”商标与自家商标近似将其无效...而这次却在商标领域遭遇滑铁卢,到底什么情况?

    “APPLE”撞脸:深圳公司对苹果商标提出无效宣告


    据资料显示,深圳天诚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诚家具”)“红苹果”于1981年创立于香港,是一家集研发、设计、生产、营销、服务于一体的现代化专业板式家具和床褥制造企业。

    1987年,天诚家具在深圳设立生产基地,发展至今已成为中国家具大型企业之一,“红苹果”在全国民用家具市场的占有率及品牌知名度均名列前茅。


    据了解,截至目前,天诚家具注册了第3063868号“RED APPLE”商标、第1537077号“红苹果”商标、第6018112号“红苹果RED APPLE及图”商标、第3006661号“RED APPLE及图”商标、第4761113号图形商标...

    从商标局官网查阅结果可知,天诚家具的“APPLE”商标分别于1998年和1999年申请注册成功。


    这不是与苹果公司“APPLE”商标撞脸了吗?

    是的,没错。就因为苹果“APPLE”商标与天诚家具公司商标相似,后者对前者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天诚家具认为,苹果公司“APPLE”商标与自己公司在先注册的多件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侵害了“红苹果”驰名商标的权利。


    2017年08月10日,天诚家具对苹果公司第11266465号“APPLE”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据资料显示,苹果公司“APPLE”商标于2012年7月27日提出注册申请,2017年6月14日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20类“家具、非金属箱”等商品上。


    驰名商标狭路相逢,苹果“APPLE”真的侵权吗?


    实际上,苹果公司“APPLE”系列商标已经被认定为驰名商标。苹果公司认为,即使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其引证商标在“家具”商品上的知名度,苹果公司“APPLE”商标的注册也不会误导消费者。


    两家都是驰名商标,而且双方各执其词,苹果公司“APPLE”商标真的侵权吗?


    经审理查明:

    1、苹果公司“APPLE”商标于2012年7月27日提出注册申请,于2017年6月14日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20类“家具、非金属箱”等商品上。

    2、天诚家具“APPLE”商标申请注册日期、核准注册日期均早于争议商标,核定使用在第20类“家具、家具用非金属附件”等商品上。

    3、天诚家具“APPLE”商标在“家具”商品上曾在行政程序中被予以保护。


    商标委认为,苹果公司“APPLE”商标核定使用的“家具、非金属箱”等商品与申请人公司商标核定使用的“家具、家具用非金属附件”等商品在功能、用途、销售渠道等方面存在关联性,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与天诚家具“APPLE”商标在字母构成、呼叫、含义等方面相近,易造成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


    由此,商标委宣布申请人无效宣告理由成立。这就意味着,苹果在第20类家具等商品已核准注册的“APPLE”商标已经被无效。



    当别人侵权自己的时候,自己也有可能存在商标侵权风险


    实际上,近一年以来,苹果公司因为商标问题屡屡出现在媒体头条。就在一年前,苹果公司还因为“苹果梨”商标与其近似而对该商标提出了无效宣告。


    2017年06月,因认为天津红鬃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商标侵权,苹果对其第10920960号“苹果梨”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据了解,“苹果梨”商标于2012年5月16日申请注册,于2014年2月27日初步审定,指定使用在在第9类、传真机、半导体等商品上。


    最终法院裁定,“苹果梨”商标由汉字“苹果梨”构成,与“苹果”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等商品相近,已构成近似标识,易使相关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


    由此,申请人请求宣告争议商标的理由部分成立...

    从一年前苹果无效“苹果梨”商标,到一年后苹果“APPLE”商标被天诚家具公司无效。说明,当别人侵权自己的时候,自己也有可能存在商标侵权风险。


    由此,笔者提醒大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除了努力提高产品质量与服务品质之外,还要提高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更重要的是,商标一定要及时注册,正所谓“未雨绸缪大于亡羊补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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