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爽爸爸火锅店使用布朗熊「涉嫌侵权」

时间:2018-01-18

    娱乐圈明星除了商演以外都会选择去投资一些项目,其中郑爽的爸爸在微博中宣布了自己新火锅店开张的消息,并晒出郑爽送出的花篮。

    演员利用自身的名人效应开展副业赚钱无可厚非,但如果涉嫌侵权,对自身的名誉将会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据说郑爽爸爸因在火锅底料中使用了布朗熊的形象而被他人质疑涉嫌侵权。那么涉嫌侵权是侵了什么权?商标、专利还是著作权呢。

    郑爽爸爸火锅店使用布朗熊「涉嫌侵权」

    布朗熊出自日本连株式会社制作的《LINE TOWN》动画,该动画自20134月开始播放。因“布朗熊”可爱的形象,受到许多年轻人的追捧。

    从以上日本连株式会社注册的图形商标信息,可以看出上述商标已被核准注册。但同郑爸爸的火锅底料图形差别较大 。因为郑爽爸爸使用的布朗熊形状的火锅底料为产品本身的形态,并非商标意义上的使用。另外上述连株式会社商标并未申请在食品商品上,所以郑爸爸涉嫌商标侵权的行为被排除。

    目前日本连株式会社拥有一件布朗熊玩偶的外观专利,该专利整体形象是站立的,并且手捧红心,同郑爸爸的火锅底料图形差别较大。因为外观设计是指工业品的外观设计,必须是适于工业上的应用。郑爽爸爸火锅店的布朗熊不属于工业品,并且不属于连株式会社拥有的玩偶相近种类产品。故也未侵犯日本连株式会的外观专利权。

    那么就只剩下著作权了。众所周知我国的版权是自动产生的,作品一经完成,作者便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所以日本连株式会社在完成《LINE TOWN》动画时,就拥有该动画的著作权,同时也拥有了动画中布朗熊的著作权。郑爽爸爸指未连株式会社同意,又无法律上的依据,使用布朗熊的形象。将布朗熊的形象制作为火锅底料这种行为,可以说是侵犯了日本连株式会社的复制权和发行权。

    法律面前是人人平等的,相应的侵权风险还是要规避。如郑爸爸在火锅底料中使用了布朗熊的形象,那么便涉嫌侵权,如此一来不仅要承担侵权责任,还会给郑爽造成一定负面影响。所以说在法律面前无论是明星还是普通人,都要遵法守法,商标上的侵权案例数不胜数,不要等到栽了跟头才后悔,得不偿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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