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专利奖评奖标准的建议

时间:2018-08-06

    国家知识产权局在3月29日发文启动第二十届中国专利奖的评奖申报活动。对于专利的权利人、发明人、代理人来说,如果能最终获得中国专利奖,都是无上的荣誉。在通知中引用的《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评奖标准如下:


    (一)专利质量(25%)。评价:1.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2.文本质量。

    (二)技术先进性(25%)。评价:1.原创性及重要性;2.相比当前同类技术的优缺点;3.专利技术的通用性。

    (三)运用及保护措施和成效(35%)。评价:1.专利运用及保护措施;2.经济效益及市场份额。

    (四)社会效益及发展前景(15%)。评价:1.社会效益; 2.行业影响力;3.政策适应性。

    2017年专利奖颁奖之后,某人曾经写过一篇评论文章《莫让金奖专利变成马奇诺防线》;现在返回来看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评奖标准,可以看出,参与评奖的各位专家是严格按照标准打分,评奖程序没有问题。


    既然评奖程序没有问题,最终选出来的优秀专利成果又不能完全让人心服口服,问题究竟出在哪里呢?看来,还是评奖标准有些问题。


    与专利奖类似,每年中国会评比一次“科学技术进步奖”。经笔者查询,国家科技进步奖项目应当总体符合下列三个条件:


    1.技术创新性突出:在技术上有重要的创新,特别是在高新技术领域进行自主创新,形成了产业的主导技术和名牌产品,或者应用高新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装备和改造,通过技术创新,提升传统产业,增加行业的技术含量,提高产品附加值;技术难度较大,解决了行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关键问题;总体技术水平和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行业的领先水平。


    2.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显著:所开发的项目经过三年以上较大规模的实施应用,产生了很大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实现了技术创新的市场价值或者社会价值,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做出了很大贡献。


    3.推动行业科技进步作用明显:项目的转化程度高,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和扩散能力,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升级及产品的更新换代,对行业的发展具有很大作用。


    按照以上标准评比选出的科技进步奖,尤其是大奖,基本上实至名归。仔细比较科技进步奖和专利奖,笔者发现,与科技进步奖的评奖标准相比,专利奖的评奖标准多了两个与专利自身相关的参考因素,即:


    (一)专利质量(25%)。


    评价:1.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2.文本质量。

    (三)运用及保护措施和成效(35%)。1.专利运用及保护措施(平均下来,此项占比为17.5%)


    在笔者看来,对于第(一)项专利质量的考量,设定的标准未免有些太低了。最近几年,随着专利申请数量的增多,专利文本质量也是在不断的提高,基本上,任何授权的发明专利都能满足第(一)项的两个要求:授权发明专利均经过实质审查,所以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是必然满足的;经过高水平的发明人代理人审查员多次阅读的文本的质量也必然是非常高的。所以,所有参与评奖专利都能拿到这25分。


    除了第(一)项之外,在专利评奖中具有专利特色的评价标准,只剩下第(三)项的前半部分:专利运用及保护措施,只占17.5分。但是经笔者细细研读,这17.5分却是完全基本没法去考量的17.5分。专利运用与保护,从字面上理解,即许可给他人(运用)和作为武器打击侵权对手(保护)。但是检索历年的获奖专利,未见许可给他人的记录,也未见在侵权诉讼中使用。因此,如果按照严格的标准,这17.5分,所有的评奖专利都拿不到。


    所有参评专利都拿不到的分数(第三项的17.5分)和都能拿到的分数(第一项的25分),其实是一样的,都不能发挥拉开分数的作用。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来,在专利评奖过程中,唯二能体现专利特色的评价标准,却分别被同时满足和同时不满足了。此外,以上的评奖标准,除了专利要素外,还涉及专利的技术先进性、经济效益等多方面因素,哪个评委能同时对这几个问题都很精通呢?所以,在打分的环节,必然存在某些项打分随意的情况。因此,笔者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评奖标准应当与时俱进,做进一步完善。




    解决方案:

    针对以上提出的诸个问题,笔者给出如下几个解决方案:


    (1)参考科技进步奖的三个标准来评定技术先进性、经济效益和带动作用,但是这三个标准的分数合计不超过50%;


    (2)充分考虑专利的特点,对于是否基础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是否作为武器维护权利人的利益、能否经受无效挑战等因素充分考虑;实用新型专利如果参评应当提供《专利权评价报告》


    (3)对于专利的法律要素、技术先进性、经济效益等不同考察项目采取不同专家打分最后相加的方式,而不是评委对所有项目均进行打分;


    (4)对于其中一项或者多项考察项目,为增强评价的客观性和中立性,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评价。


    笔者身在专利领域,同众多的同行一样,希望中国专利奖选出的获奖专利是能代表中国专利最高水平的专利,评奖活动越办越好。




    作者:天蓬元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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