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未续展,商标价值难积淀

时间:2018-01-18

    商标注册申请得到商标局核准注册之后,申请人就可以获得受法律保护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申请人可以将商标使用在商业活动之中,也能够将商标许可他人使用、质押等,可以充分地利用注册商标的价值。

     

    申请人获得的商标专用权只有十年,申请人想要持久地持有该商标专用权,其必须在商标专用权期满时及时办理商标续展。申请人应如何办理商标续展?

     

    一、商标续展申请条件

     

    《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期限为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还需要继续使用的话,申请人应当在专用权期满的前十二个月去办理商标续展;在此期间没有去办理的,申请人还可在六个月的宽展期内办理商标续展。

     

    每次续展完成之后申请人可重新拥有该注册商标十年专用权;若申请人在专用权期满前十二个月或后六个月都没有去办理商标续展,商标局将依法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未续展,商标价值难积淀

    二、商标续展需提交材料

     

    首先,申请人需要向商标局一份提交《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申请书需按规范填写;一份申请书只能续展一件注册商标。

     

    其次申请人需要递交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及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

     

    最后若申请人是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去办理商标续展,其需要提交已经签字的代理委托书。

     

    三、商标续展审查程序

     

    完成整个商标续展流程大致需要三到六个月左右,整个流程可以细分为申请、审查、续展公告、核发续展证明。商标局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一系列商标续展申请材料之后,将会详细审查这些材料是否符合了《商标法》的相关规定,若不符合规定将予以驳回不予以核准。

     

    若商标续展申请通过了商标局审查,商标局将官网的“商标公告——注册商标续展公告”栏中公布拟定续展成功的注册商标,申请人可以再次查询商标续展的申请动态。其后商标局将会寄发续展证明,最后商标续展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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