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被批捕 现场查扣近6万件衣物

时间:2018-01-19

    118日为了赚钱,未经商标注册公司授权,在明知道他人提供的产品是假冒时,依然为假冒商家悬挂与知名品牌相似的标牌,并且还进行了折、烫等加工,假冒注册商标两种以上。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张某予以批准逮捕。

    男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被批捕 现场查扣近6万件衣物

    犯罪嫌疑人张某于2017210日从原平南县镇隆镇马旦村某服装厂的老板莫某手中购买该服装厂全部的设备,并租莫某的厂房,进行服装加工、生产服装。张某通过桂平市木乐镇服装辅料店购买假冒的知名品牌的商标,帮客户进行加工、生产假冒别人的品牌服装,并收取客户的加工费每套1.3元,张某开设的这间服装厂开业至今盈利大约为2万元。另外经过查明发现:现场查扣的涉嫌假冒知名品牌商标服装上衣、短裤共59776()价值总达500多万元。

    近日张某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平南县人民检察院所逮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没有经过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了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上一篇:已是第一篇 下一篇:已是最后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