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呆了!“脑白金”商标注册竟然会被驳回

时间:2018-02-24

    “今年过节不收礼,收礼只收脑白金”。这句广告语已经在大众的耳边念叨了十几年。脑白金俨然已经成为儿女孝敬父母、发扬传统孝道的必需品了。电视机上风格不断变换的两位老爷爷老奶奶,牛仔风、芭蕾风、埃及风,各种舞蹈驾驭自如真的是老当益壮!

    这两天小编在商标评审委员会网站看到一条《关于第19335090号“脑白金”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的信息。“脑白金”商标竟然也被驳回!


    因认为此商标不符合商标法的相关规定,脑白金商标在第5类的驳回复审中没有通过,申请人正是上海黄金搭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惊呆了!“脑白金”商标注册竟然会被驳回

    据了解最早的脑白金商标注册可追溯到1998年,并且在与脑白金相关的类别上。注册虽然很早但是因为没有进行商标的全类别保护,我们还是可以看到有很多的类别曾经被他人所注册。

    事实上脑白金已经于2010年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并且还享受了跨类保护的权利。

    官方给出的不予以通过理由就是:脑白金使用在申请商标指定的人用药、药用胶囊等商品上容易被消费者认为系对商品疗效以及作用部位等功能的描述,严重地缺乏了注册商标应当具备的显著特征。同时申请人提交的证据都指向了其商标在非医用营养品上的使用,因此并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在本案指定的人用药等商品上经使用已经与其形成了对应关系。长久以来脑白金作为一种保健食品的存在,如果注册在具有医用营养品类别上就会对公众产生一定程度的认知影响。


    我国《商标法》明确规定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就像矿泉水不能够注册为“纯净牌”、面包不能注册为“好吃牌”的性质一样。


    当然品牌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商标注册一定要越早越好,保护好商标才能更好的发展品牌,商标保护与品牌发展应当相辅相成不可偏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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