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这样办理,让闲置商标活起来

时间:2017-09-30

      在商标越来越受重视后,各国都很快掀起了商标的热潮,我国也很快变成了商标大国。在我国,每天都有大量的商标被注册,然而导致闲置商标也越发的多。尤其是人们对于商标的热衷程度在逐渐增加,在选择商标时,很多人一开始一心只想要注册个自己喜欢的商标,而且也并不知道注册商标的困难程度,所以忽略了商标转让。但其实,当意识到注册商标的弊端后,才知道注册商标是比较困难的,闲置商标也在逐渐增多,也造成了很多浪费。

      详细分析,闲置商标越来越多的原因有:①很多企业对与自己相关的一些商标进行先占,注册商标时,对于同一个商标,为自己企业在超出自己企业经营范围的商品注册商标,为将来企业扩大经营范围做铺垫,但暂时尚未使用的,为闲置商标。②职业商标注册人抢注他人商标,但未投入商业使用的,为闲置商标。③企业启用新的商标,旧的商标仍然有效,但停止使用的,为闲置商标。④注册商标时,一个商标中选择了如干个商品项目,其中部分被驳回,剩余核准注册的商品项目于企业无用,造成该商标不能投入商业使用,为闲置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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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被闲置的商标该怎么处理好呢?它的流程有哪些?

      首先,被闲置的商标,可以采取转让商标、赠予、注销等方式,进行转移或消灭商标权。改制企业如果未超过一年的移转期限,应尽快办理注册商标的移转手续。自改制之日起一年期满未办理注册商标移转手续的,任何人均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该注册商标。

      一般情况下,闲置商标转让的流程有这些:

      (1) 填写《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申请书采用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书式,写明转让商标的号码、名称,转让人名称、地址,受让人名称、地址、营业执照号,并另盖双方印章。(每一件商标(每一注册号)的转让应提交申请书1份,并加盖转让人、受让人印章或签字,由受让人办理有关手续);

      (2) 附送有关书件。  在提交转让申请书时,应同时交送原注册证,转让申请商标合同的副本及其它文件; 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营业执照,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公证处的商标卖方申明公证书(加盖公章)(注:商标局对商标转让的真实性、有效性产生怀疑的,可以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文件或经过公证的复印件,公证不是必须的,但是为了避免后续会有麻烦,做一下公证保险);

      商标转让需要多长时间,目前商标转让审查时间来看商标局约在6-10个月左右的时间核准商标转让,并下发《核准商标转让证明》。如果递交之时,未能提交上述经公证的材料,有可以下发补正,核准转让时间相应延长,约在8-12个月左右。

      转让商标风险非常小,转让的商标本身是商标局已经批准的注册商标,已经得到了商标局的认定,所以不存在商标局因近似驳回商标的可能性。转让 商标,只需要转让双方通过代理机构到商标局进行备案,受让人能得到商标的注册证,拥有商标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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