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ype-C商标似乎不能随便用了——“Type-C下架门”

时间:2017-09-18

       近日小编收到一条关于“Type-C下架门的消息,有业内人士透露自己淘宝店铺的移动电源遭到举报投诉,商品被下架,原因是:卖家在商品标题或产品描述中使用了权利人商标。而投诉方为东莞市鼎友实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持有Type-C注册商标。据悉,这不是个例,就连ZMI紫米移动电源也遭其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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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ype-CUSB接口的一种连接介面,不分正反两面均可插入,大小约为8.3mm×2.5mm,和其他介面一样支持USB标准的充电、数据传输、显示输出等功能。Type-C是一项免费开放性质的技术规范,旨在迅速推广从而实现全民获益。随着Type-C的普及,消费者越来越感受到它带来的便利。它也深受厂商的欢迎,没有苹果MFi那样严格的要求和门槛,Type-C的使用上可以说是没有什么限制的了。不过就 Type-C下架门”消息来看,Type-C商标似乎不能随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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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转让网根据查询信息显示,该商标于201542日申请注册,而且他的注册品类正式9类,将主要使用Type-C技术的线缆类、计算机及连接线等品类都包含了。它是否应该成为专享商标,对于这个问题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