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接二连三」,苹果这次可能又要“大出血”

时间:2018-01-12

    众所周知,苹果因为侵权这件事已经与不少厂商“纠缠”在了一起,吃官司似乎已经成“家常便饭”了。不久前才因 iPhone X的 “Animoji”功能 ,遭到日本一家公司起诉,最近又因商标侵权被起诉...

     

    近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一起针对苹果公司的起诉。北京跃世当红文化传播有限公司(KON品牌持有方)正式状告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侵犯其美术作品著作权。

     

    KON认为:苹果公司销售的iPhoneiPad等系列电子产品中,其App Store图标(iOS11版本)图案与原告创作的美术作品主要内容、结构、图形布局等主要元素【几乎完全一致】。

     

    其要求判令苹果公司立即停止侵犯原告著作权的行为,即停止销售含有图标的电子产品,并在全国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同时还要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相应经济损失。这两个图标乍一看确实非常的相似,虽然只是圆角矩形和矩形的区别,但按照图标侵权的说法,完全接近“实质性相似”了。

     

    但是关注苹果的朋友都知道苹果iOS 10版本的App Store图标为三支笔组成的三角标识原图标与KON标识稍有差异,而升级后的iOS 11版针对App Store的图标做了修改,也正是由此引发了侵权诉讼。对此,不少果粉表示这KON是借机营销,真是打得一手蹭热度的好牌,这碰瓷也忒腻害了吧。

    但事实上KONApp Store 图标成型早,根据相关资料显示:KON诞生于2009年,是一个多元跨界的联合文化品牌,其主营潮牌服装、鞋帽及箱包配饰等产品。目前KON在天猫旗舰店上有不少产品在售卖中,其产品一直都使用上述图标做为品牌视觉标识

    KON此番作法完全是商标持有人,用法律手段去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是法律赋予每个人的权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规定: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华唯商标转让网最后附一条关于苹果iOS 11的消息:

     

    近日苹果颁布的一项新规,从201811日起,iOS11将全面停止支持32位应用程序,而这也意味着苹果商店中所有程序将升级到64位应用程序,而这对于iphone5s之前的苹果老机型,将面临无法下载新应用的情况。可以说苹果套路还是很深的,这些老机型用户不想换新机都不行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