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恒信为维权花了10年,告诉了商标是多么重要!

时间:2018-03-15

    大家都知道商标注册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从申请到注册的过程可谓是经历九九八十一难的路途。就像泰山恒信从商标异议到异议复审,再到一审、二审,直至最高人民法院再审,这其中就是“泰山恒信”和商标的辛酸曲折的十年,那小编来说下这其中过程!

    泰山恒信有限公司,是一家不锈钢蒸发器及不锈钢容器制造企业,其产品主要面向“白酒、啤酒、红酒、果汁饮料以及生物工程”等生产加工型企业。

    20071015日,恒信公司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第6319944泰山恒信及图商标,指定使用在国际分类第6类金属容器商品上,但结果被驳回。原因是普瑞特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07821日向商标局提出第6232159泰山恒信及图商标(下称被异议商标)注册申请,并指定使用在国际分类第6类金属容器商品及第7类酿造机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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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曲折的十年维权之路针对这一情况,恒信公司认为自己在先使用的商标被同城、同行业的竞争对手普瑞特公司抢注了,于是就有了这故事的开始。

    在异议期内,恒信公司向商标局对被异议商标提出异议申请,未获支持,于是又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异议复审申请,最后还是徒劳无功。

    于是,在法定期限内,恒信公司向北京一中院提起行政诉讼,并于20141016日获得受理。自此,泰山恒信维权案进入诉讼阶段。北京一中院于2015819日作出一审判决,撤销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被诉裁定,并责令其重新作出裁定。

    不过商标评审委员与普瑞特公司均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维持被诉裁定。201653日,北京高院作出二审判决,撤销北京一中院作出的原审判决,并驳回了恒信公司的诉讼请求。

    当然恒信公司也不服二审判决,于是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法院于20171229日作出判决,撤销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随着恒信公司再审胜诉,一波三折的泰山恒信维权案终于可以“功夫不负有心人”。

    因此恒信公司老板感慨到:通过十年的诉讼,我认为在当前社会经济条件下,我们相当一部分人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还有很多欠缺的地方,所以,我要对所有的创业者忠告一句:创业知识产权先行,把企业的字号、商标、专利等各方面要提前保护好。如果发生侵权行为,一定要敢于拿出法律的武器,为自己的利益维权,从而保护好商标知识产权。要及时保护好相关商标非常重要,不要让前车之鉴,成为了一起连环追尾事故。

    案件当事者也陷入了更深的思考。就本案来说,一言以蔽之,其实就是未及时申请注册已使用的商标而引来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