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共用与商标专用是矛盾的吗?

时间:2018-04-20

      在经济的发展中,商标共用很常见,商标共用大多数是因为商家节约成本基于自身的需求或利益考虑的。商标共用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指多人共同使用同一件注册商标,另一种则是指多件注册商标组合起来同时被使用。那么很多人就会有疑惑,商标既然可以共用,那么会不会与商标专用权矛盾呢?其实两者并不矛盾,接下来就为大家分析商标共用与商标专用互不矛盾的原因。

      商标共用这个名词听起来似乎不太熟悉,其本质上是通过我们更常见的商标许可方式实现的一种多个主题共同使用商标权的结果。商标共用和商标专用权并不矛盾。正是因为法律赋予商标注册人商标专有权,让商标权人可以专有地使用商标,并禁止他人未经私自使用该商标的权利。才有了通过商标许可实现商标共用的方式,这是一种从市场经济发展衍生出来的、适用于市场运作的、合法的使用他人的已注册商标的手段。所以,要实现商标共用,或者说你想借助他人品牌的力量,就要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拿到商标使用授权。而依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许可他人商标权的,需要将合同拿到商标局备案才具备实际授权效力。

     商标共用与商标专用是矛盾的吗?

      对于图省事儿的,好听商标网要提醒了,为了维护市场贸易正常有序进行,大家一定要严格遵守规定。不规范使用商标的行为,不仅违背了城市信用的原则,还损害了市场公平公证秩序,轻则导致商标权终止,重者可能要一并承担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那么什么才是规范使用商标的行为呢?好听商标网告诉你,规范使用商标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商标共用的主体要合法,如果商标许可他人使用,在签订合同前商标权人最好查清被许可人是否是合法经营者。

      二、共用的商标要合法,商标权人有义务监督被许可人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质量,不能愚昧大众。

      三、共用商标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范围须合法。

      商标共用虽然可以商家对商标的使用变得更方便,但是大家一定规范使用商标。规范使用商标的三个方面,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