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商标创宁夏商标价值之最

时间:2018-04-20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跨国经营、国际贸易的不断深入,商标和品牌成为在经济活动中经常被提及的词汇,在无形资产评估中的地位也日益上升。商标与品牌是有着相似点的两个不同的概念,在使用和评估过程中经常被混淆,但是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中,区分两者的含义均具有重要意义。

    相对基础要素来说,品牌的附加价值发展的空间更大。品牌价值评估中也越来越重视品牌的附加要素价值。比如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情感沟通,消费者对品牌的认知度、忠诚度,以及品牌所代表的设计创新、技术创新等在品牌价值评估中均要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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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不久,宁夏博大商贸公司以188万元高价将红寺堡商标收购了回来,并创下了宁夏商标价值的最高纪录。说起此事,红寺堡区工商局副局长宋志斌感慨地说,红寺堡这一商标在区外流落了6年,如今终于回到红寺堡了,这为红寺堡区葡萄酒产业今后的发展奠定了一个好的基础,也让红寺堡这个商标得到了保护。

     

    2008年,红寺堡区葡萄产业逐步迈入正轨,商标注册被提上议事日程。同年12月,当红寺堡区工商局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注册红寺堡商标时发现,红寺堡三个字已被安徽商人于2008年年初以1800元价格抢先申请注册。为此,红寺堡区工商局曾多次与其协商,希望其将该商标转让给当地政府或企业,但都被安徽商人婉言谢绝。

     

    直到去年146月,扎根红寺堡区十多年的陕北企业——宁夏博大商贸公司,经红寺堡区招商涉足葡萄酒产业后,决心与安徽商人重启谈判,并愿出高价回收红寺堡这一商标。经安徽工商局个体私营协会协调,最终宁夏博大商贸公司以188万元的转让费将红寺堡”3个类别的商标收入囊中。今年123日,标有红寺堡商标的葡萄酒正式上市销售。宁夏博大商贸公司董事长高强表示,红寺堡是自己的第二故乡,作为一个企业家,为红寺堡的发展做贡献是自己的责任。

     

    近年来,红寺堡区从开发初期一片荒漠,变成了如今已累计种植葡萄10万亩,初步建成万亩葡萄基地5个,年葡萄加工能力达4万吨的全国酿酒葡萄明星产区。红寺堡区葡萄和葡萄酒协会秘书长马文虎说,红寺堡葡萄产业的发展和规模都已经渐渐成熟,商标问题应该引起大家的重视。此次借助红寺堡这一商标的回归,应该将申请把红寺堡认定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以期更好地保护这一烫金名片

    如果没有注册商标就会出现两种情况,无论哪种情况都会使你多年的努力都付之东流。

    一是自己没注册商标,一直在侵权别人的商标,这种行为的后果就是被发现侵权后被迫停止经营,并且确定侵权所获得的营业收入后,需要赔偿被侵权方营业收入的一到三倍,也就是说有可能因为侵权别人的商标,不但把挣的钱赔掉,还要背上债务。
    第二种情况是因为当初没注册商标,等自己的产品或者服务有一定的市场份额后,让居心不良的人发现后恶意抢注商标。一旦被抢注商标了,就必须停止经营活动,人家反过来告你侵权,即使你能证明对方是恶意抢注,那你付出的时间和经济成本也是无法想象的。更何况这场官司你也不一定赢。
    简而言之挣它一个亿很难,但是赔到一个亿可能只是因为商标问题。所以说项目未动商标先行,注册商标才能够掌控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