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老字号商标遭到非法转让?这个老赖要摊上大事了

时间:2018-05-29

     

    相传,在朱元璋还没有建立明朝之前为乞丐的时候,吃到了颍州李氏家族所炒制的瓜子,大赞其口感独特,干脆香醇。后朱元璋称帝时,赐名为富贵鸡瓜子。后明亡清立,为了避嫌,李氏家族将其改名为叫花鸡瓜子,传至今日。

     

    2002年,李氏传人李永明在市开发区创办了阜阳宏达食品有限公司,并且把“叫花鸡”注册了商标,还成为了商务部认定的“中华老字号”。

     

    2015年开始,曾经的“叫花鸡”商标所有人李永明陷入了借贷纠纷,李永明和阜阳宏达食品有限公司欠款高达两千多万不还,2016年10月,李永明被告上法庭,还上了多家法院的老赖名单。

     

    2017年2月,此案进入执行阶段。法院对李永明已经被查封的厂房、土地及机器进行评估并依法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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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3月2日,经申请人申请法院对被执行人的“叫花鸡”商标进行查封,同年6月28日经法院授权评估,该商标价值为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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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中旬法院进入拍卖程序时,“叫花鸡”商标于4月份已经被其申请非法转让给刘某某,并于11月13日公告转让成功。

     

    这个刘某某,是李永明的儿媳妇。由于商标所有权被转移,“叫花鸡”商标的拍卖被迫中止。

     

    李永明名下所有的资产都拍卖后,尚不够偿还银行抵押贷款,可李永明不仅转移了中华老字号的商标;2017年5月7日,李永明还指使他人企图转移已列入评估名单的机器设备,被公安民警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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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李永明竟然撕掉法院封条,将已经被查封的厂房出租,共得租金16万元,却隐匿起来,执行法官多次催要,李永明仍置若罔闻,且一次签订5年的租赁合同。其间,李永明又收取另一家公司租金4万多元,也拒不上交。

     

    依据相关规定,法院判决生效后,李永明及其食品公司有义务执行相关内容。按照法律规定,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即属于恶意转移资产的行为

     

    目前,因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颍泉区法院己经将李永明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小编搜索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