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商标注册】"南丹三水"公共资源商标异议复审成功

时间:2018-06-23

    近日从三水个私营协会和国方商标服务公司获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正式下发“南丹三水NANDANSANSHUI及图”商标异议复审裁定书,佛山某饮水设备有限公司注册的“南丹三水NANDANSANSHUI及图”商标不予核准注册。这是佛山公共资源商标保护工作的又一成功案例,对我市公共资源商标保护有积极的示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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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件被抢注的公共资源商标要通过商标异议争取回来实属不易,需要经历复杂的过程和漫长的等待。通常情况下,由于异议主体单位的准备材料不充分,在商标异议被驳回后就失去耐心,放弃了继续进入复审程序争取的权利。

    三水区商标保护意识强,积极开展“南丹三水”商标异议工作,公共资源商标异议复审之所以取得成功,很大程度上在于对证据材料的充分准备上。

    南丹三水公共资源在商标异议复审过程中,准备了《关于认定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中国饮料之都”的决定》等证明三水作为“水都、饮料之都”的知名度材料,以及佛山地区商标报告、报刊媒体对“南丹三水”在32类饮料商品上的抢注行为的报道等大量证据。有力地证明了三水在饮料生产销售方面的知名度,他人抢注将会使消费者产生误认的大前提。

    为了主动保护佛山市公共资源商标,从2010年开始,佛山各区个私协会在工商部门的指导下,主动对包括“东华里”、“千年陶都”等商标的相关类别进行注册,目前已对107个商标在相关类别采取了注册行为。但是,由于佛山公共资源丰富,尤其名人辈出,遭遇商标抢注的情况还是十分严峻。“黄飞鸿”、“李小龙”、“叶问”等被抢注成商标的情况屡见不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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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工商部门从保护佛山公共资源角度出发,将大部分公共资源名称列入商标抢注监测名录,并及时向公共资源相关权属部门进行联系,发出预警保护通知书。但由于部分单位对于商标遭抢注的危害认识不足,对抢注现象不以为然,对大部分商标抢注行为放之任之,已经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佛山公共资源的保护。

    我国商标注册以“注册在先”为原则,谁先注册谁先获得商标专用权,具体到申请,则依申请的先后顺序确定权利归属。因此将这些具有鲜明特色与丰厚的文化内涵的公共资源名称商标化,通过商标注册的手段予以保护与开发,是我市历史文化资源的一种很好很有必要的保护方式,公共资源就将转化为区域的公共竞争力和企业竞争力,对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巨大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