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庄浪苹果成功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时间:2018-07-16

    近日, 庄浪首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庄浪苹果”被国家商标局核准,颁发《商标注册证书》。至此,庄浪县地理标志商标实现零突破。

    庄浪苹果、庄浪劳务、庄浪文化等产业经济历史悠久、享誉中外。近年来,庄浪县委、县政府,将发展苹果产业作为全县经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农民脱贫致富、精准扶贫的主要举措长抓不懈,坚持“扩量、提质、增效、创牌”的工作思路,抓培育,促发展,使苹果品牌成为庄浪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主导产业。截止目前,全县苹果种植面积达到65万亩,占总耕地总面积的71.43%。苹果挂果园25万亩,幼园40万亩,果品总产量达到42万吨,总产值达到17亿元,农民人均果品收入达4146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4%。先后建成了15万亩国家绿色食品苹果标准化生产基地、3750亩良好农业规范(GAP)苹果示范基地、1200亩国家苹果标准园及15个省级标准园,初步形成了产、贮、加一体化的发展格局。

    “庄浪苹果” 果型端正,色泽艳丽,果面光洁,质地细密,口感脆嫩,风味独特,综合品质优势突出。2007年,庄浪苹果被中国果品流通协会评为“中华名果”; 2012年,甘肃省名优苹果鉴评会上“庄浪苹果”被评为金奖;2015年,在“平凉市第二届赛园赛果”评选活动中,标准化示范园建设名列全市第一,苹果被组委会评为金奖。“庄浪苹果”以其独特的品质深受国内外客商及及广大消费者的亲睐。产品远销北京、上海、广州、四川、新疆、宁夏、等地,出口印尼、泰国,越南、俄罗斯、欧盟等国家。为了保护“庄浪苹果”独特的品质和产业效益,促进全县苹果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做大做强“庄浪苹果”产业,使其走出国门、走向世界,201510月,县政府决定成立“庄浪县土特产行业协会”,并委托该协会申请“庄浪苹果”证明商标注册。为确保该证明商标注册工作顺利实施,县政府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庄浪苹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等有关事项,确定由工商牵头,林业、农牧等相关部门配合。县工商局抽组专人,拟定申请材料目录,细化部门职责,明确时限要求,分工协作,各负其责,县上主要领导抓协调、促进度、解疑难,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20166月,申请材料上报国家商标局, 201777日,“庄浪苹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被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