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陶瓷”商标终于尘埃罗定,最终花落谁家?

时间:2018-07-17

    长期以来,一直备受关注和讨论的“佛山陶瓷”商标,历经十年注册“长征”,似乎终于要尘埃落定了。6月20日,政府将在佛山市建材行业协会、佛山市陶瓷行业协会两者间,经由188家规模以上建筑陶瓷企业公投,确定“佛山陶瓷”商标授权单位。

     “首先,这是行业一件大事、好事。”佛山市建材行业协会会长、蒙娜丽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董事长萧礼标表示。30年前,国内第一条现代建陶生产线在佛山建立。30年来,佛山陶瓷在中国建陶史上具有先进性、代表性,受到国内外认可。

    佛山陶瓷已然成为一张名片,是佛山全体陶瓷人的共同荣誉和无形资产。然而,一些外产区企业为了提升产品价格、认可度,打着“佛山陶瓷”的名义,不仅影响了佛山陶瓷的荣誉和品质,还直接或间接地损害了佛山陶瓷人的利益。

    一直以来,维权问题一直困扰着佛山陶瓷行业,据佛山市建材行业协会秘书长孔海发介绍,山东、山西、法库等陶瓷产区,95%以上“克隆”佛山陶瓷。冒名、打擦边球等现象屡禁不止,“佛山陶瓷”向谁申诉?孔海发认为,光靠行政手段不行,应该多管齐下,拿起法律武器维护消费者和企业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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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悉,成立一年多以来,佛山市建材行业协会先后收到企业80份以上的提案,要求协会代表企业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佛山陶瓷”商标。

    据了解,根据《商标法》规定,具有市级地理标志名称的商标只能申请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显然,“佛山陶瓷”属于地市级的地理标志商标。由于政府相关部门不能作为商标注册主体,因此只能推动相关协会作为注册人。

    为遏制外地假冒“佛山陶瓷”侵权行为,维护佛山陶瓷诚信声誉,保护消费者权益,经广大佛山陶瓷企业提议,2015年2月,佛山市建材行业协会正式向国家商标局提出了“佛山陶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申请。并在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支持下,已获得国家商标局的受理,受理编号:TMZC16411176ZCSL01,类别:第11、19、21类,核定使用商品限于卫生陶瓷(第11类)、陶瓷砖(第19类)、日用艺术陶瓷(第21类)。

    5月26日,“佛山陶瓷”商标使用管理推广工作会议在佛山皇冠假日酒店举行。本次活动由佛山市建材行业协会组织。据了解,目前,向佛山市建材行业协会报名商标使用的企业,包括东鹏、乐华集团、宏宇、新明珠、博德、蒙娜丽莎、鹰牌、简一等50家陶瓷卫浴企业。建材行业协会承诺,“佛山陶瓷”商标属于全体佛山陶瓷企业,商标使用不收取企业任何管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