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谁知道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项目原则

时间:2018-01-05

    商品和服务项目分类各自有申报的原则标准,那这些标准在商品上如何体现呢?下面好听商标转让网小编就用最直接的举例方式告诉大家关于商标注册的原则。

     

    不同的企业部门都需要对商品和服务项目进行分类,申请人在申报上没有的商品和服务项目时应根据类别标题、比照标准名称申报类别。

     

    请问!谁知道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项目原则


    (一)商品分类原则具体谈以下六个点:

       

    ①商品原则上应按功能或用途进行分类。

    例如:手套应依据具体产品的功能、用途进行分类。“手套(服装)”属于服装应申报在第25类;“防事故用手套”属于救护器具应申报在第9类;“医用手套”属于医疗用辅助器具应申报在第10类;家务手套”属于家务用具应申报在第21类;“竞技手套”属于体育和运动用品应申报在第28类等等。

    ②商品为多功能的组合制成品应依据主要功能或用途进行分类。

    例如:“带有图书的电子发声装置”其主要功能是电子发声装置,应申报在第9类;“带电子发声装置的图书”其主要功能是图书,应申报在第16类。

    ③商品为原料、未加工品或半成品按其组成的原材料进行分类。

     例如:根据类别“金属建筑材料”属于第6类。那么“建筑用金属衬板”应申报在第6类;“金属制人工鱼礁”是由金属材料制成应申报在第6类。

    ④商品按其组成的原材料分类时,由几种不同原材料制成按其主要原材料进行分类。

     例如:“牛奶饮料(以牛奶为主)”应按牛奶申报在第29类;“加奶咖啡饮料”的本质仍是咖啡饮料,应申报在第30类。

    ⑤商品是构成其他产品的一部分且该商品在正常情况下不能用于其它用途的,则该商品原则上应与其所构成的产品分在同个类别。

     例如:“电话机听筒”是构成“电话机”的一部分,应申报在第9类。

    ⑥用于盛放商品的专用容器与该商品分在同一类。

    例如:“专用化妆包”为盛放化妆用具进行了专门的设计,应申报在第21类;“非专用化妆包”应申报在第18类。

     

    (二)服务分类原则具体谈两个点:

     

      1.依据服务所属的行业并结合服务的目的、内容、方式、对象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例如:“广告片制作”属于广告类服务应申报在第35类;“除广告片外的影片制作”属于娱乐类服务应申报在第41类。

      2.出租服务、咨询服务、特许经营服务可依据以下原则分类。

      ① 出租服务原则上与通过出租物所实现的服务分在同个类别。

      例如:“出租电话机”实现的是通讯服务应申报在第38类。

      租赁服务与出租服务两者相似应采用相同的分类原则。但融资租赁是金融服务,属于第36类。

      ②提供建议、信息或咨询的服务,原则上与提供服务所涉及的事物归于同个类别。以电子方式(例如电话、计算机网络)提供建议、信息或咨询不影响这种服务的分类。

      例如:“运输信息”应申报在第39类,与运输服务归入同一类别;“金融咨询”应申报在第36类,与金融服务归入同一类别;“通过网站提供金融信息”与“金融信息”的分类相同,应申报在第36类。

      ③特许经营的服务原则上与特许人所提供的服务分在同一类别。

      例如:“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应申报在第35类,与特许人所提供的商业管理服务归入同一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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