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对国际商标提出商标异议吗?提出异议的依据是什么?

时间:2018-01-10

     

    对于商标异议我们大多数人只知道对国内商标可以提出异议,实际上不论是国内商标还是国际商标都是可以提出异议的。前段时间我国120多家玩具企业的商标被人在境外进行抢注,商标总局对我国玩具企业也发出了预警,那个时候就有人提醒过:被涉及到的企业要及时对商标提出异议。

     

    可以对国际商标提出商标异议吗?提出异议的依据是什么?


    我们是可以对国际商标提出异议的。对国内商标提异议,期限是自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对国际注册商标,根据我国《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指定中国的领土延伸申请,自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商标公告》出版的次月1日起?3个月内,符合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条件的异议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

     

    我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对国内商标提出异议,依据的是国内商标公告。

     

    《马德里协定》第三条规定:“在所有缔约国内该公告应被视为是完全充分的,而且申请人不得要求任何其他公告”,这里所说的公告是国际注册公告。根据《马德里协定》的上述规定,我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做出规定:“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对商标国际注册有关事项进行公告,商标局不再另行公告。”因为国际注册商标不会在国内公告,对国际注册商标提异议,依据的是国际注册公告。

     

    国内异议是在商标局进行实质审查之后提出的,而国际异议是在商标局进行实质审查之前提出的。国内异议是商标局审查的后置程序,而国际异议是商标局审查的前置程序。

     

    被异议人可以自动收到国际局转发的商标驳回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进行答辩,答辩书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可以通过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向商标局进行提交。

    所以对于想要做出国门的企业来说,商标被抢注并不是没有还转的余地了,我们还可以依法通过商标异议提出自己的意见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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