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如何撤回以及商标转让失效情况

时间:2018-05-15

    一、商标转让了解一下

    商标转让:指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

    ①合同转让: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通过签订转让合同或协议的方式转让注册商标

    ②继受转让:个人及依法登记的个体工商户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由法定继承人继受其注册商标

    ③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指由法院等公权力机构进行商标归属判决后发生的商标转让

    二、如何撤回商标转让申请

    商标法规定,在商评委做出对商标转让的决定、裁定前,申请人需要使用书面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说明理由,可以撤回商标转让的申请。

    三、什么情况下商标转让会失败呢

    ①盗转注册商标:即他人未经商标持有人同意,私自盗转注册商标

    ②个体执照或公司执照未年检:商标登记的企业/营业执照没有参加年检

    ③印章不符:即注册商标的印章和转让商标的印章不同,则转让失败

    ④近似商标:商标转让人如果拥有近似商标的话,需要一同转让

    ⑤商标未注册:在初审阶段尚未注册的商标。

    ⑥商标未续展: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及六个月宽展期内未提出续展申请,或商标局已注销的商标。

    ⑦商标撤三:他人已向商标局提出该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

    ⑧商标图样:擅自改变了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及其组合的。

    ⑨商标未变更: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自行改变注册人名义、地址,以其他事项而未办理变更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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