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商标转让和商标变更,哪里不一样?

时间:2018-06-04

    商标变更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变更申请书。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的,还应当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商标局核准的,发给商标注册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或者地址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变更;未一并变更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未改正的,视为放弃变更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商标转让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第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所需资料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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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费用不同

    商标变更

    官费250元/件、代理费500元/件,合计:750元/件。


    商标转让

    官费500元/件、代理费500元/件,合计:1000元/件。

    审查流程不同

    商标变更

    提交变更申请➡形式审查➡下发受理通知书➡实质审查➡核准证明


    商标转让

    准备申请文件➡提交申请文件➡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


    所需时间不同

    商标变更

    1、商标变更完成整个时间大约3个月左右;

    2、法律没有对商标变更审查的完成时间做出明确规定,最终以商标局的完成时间为准。


    商标转让

    1、商标局大约2个月左右下发转让受理通知书;

    2、商标转让完成大约需要6—10个月左右;

    3、法律没有对商标转让的完成时间做出明确规定,最终以商标局的完成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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