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陷入“注册多、使用率低” 困境 被抢注的品牌如何打好“商标保卫战”?

时间:2019-01-29

    近几年来,以iPhone、王老吉、滴滴、非诚勿扰等为代表的商标侵权案不时见诸报端,这些案件要么涉及金额巨大、要么历时长久,对企业的品牌和经营造成了深远而重大的影响。

    为了防止商标被恶意抢注及被山寨,很多知名企业使出了浑身解数,想出成百上千种防御性商标:比如雷军除了注册“小米”和“红米”外,还注册了“蓝米”“黑米”等各种颜色的商标;而阿里巴巴则拥有“阿里爷爷”“阿里奶奶”等“阿里系”商标家族。

    即使如此,市场上仍存在大量抢注知名度较高商标、侵犯他人在先权利、占有公共资源等商标抢注的行为。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研究员赵占领表示,这种现象形成原因较复杂:第一,在商标的审查中,由于每年商标审查的量太大,又受限于商标审查人各方面的能力;第二,商标的抢注本身是一门生意,注册的成本很低,但通过转让或者其他方式,获得的利益却很大;第三,我国现行法律对恶意注册商标的界定存在模糊地带。

    商标陷“注册多、使用率低”困境

    商标的起源可追溯至古代,当时工匠将其签字或“标记”印制在其艺术品或实用产品上,时至今日这些标记演变成为世界通行的商标注册和保护制度。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知识产权意识的提高,企业的商标注册意识也日渐增强。

    研究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商标注册申请量达361.9万件;2017年4月1日,商标注册标准费用下降后,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商标注册的积极性。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9月底,我国有效注册商标量达1798.1万件。

    某知识产权律师表示:“我国每年商标注册量都有好几倍的增长,且连续多年都是全球第一。注册量大的原因:第一,许多企业都申请了很多防御性商标,这类商标不使用但数量多;第二,存在某些企业大量抢注商标,通过转卖获取高额的利润。国家把商标注册的费用一降再降,本来是想鼓励企业创新创业,但同时也降低了商标抢注的成本。”

    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商标价值多少,没有一个非常固定的判定。注册一个类别的商标,费用只要1000多元,而转让价格往往可达数百万元乃至更高。2018年12月底,白云山(600332,SH)拟13.89亿元协议受让广药集团所持“王老吉”系列420项商标专用权,其中14项基础性商标,按照收益法评估,估值高达13.89亿元的,而按照成本法评估,14项基础性商标估值仅为3.68万元。

    我国目前商标行业现状是‘注册量大,使用率低’,而这则源于那些商标抢注囤积的行为。上述知识产权律师也表示,我国商标抢注行为普遍,还有一天申请注册5000件商标的行为,极大地浪费了我国的商标资源。

    商标恶意抢注事件频现

    商标对于企业来说至关重要,高额的商标转让费用,让一些人看到了“商机”——抢注企业商标,再高价转让给原企业。许多企业在创立之初,没有注册商标的意识,待公司发展到一定规模时,发现商标早已被别人注册;或是一些国际品牌还未进入中国市场,商标却已被抢注。

    以拜耳集团“水宝宝”商标案为例。“水宝宝”产品的生产商拜耳集团虽自2011年便开始使用“水宝宝”系列标识,但是李某在2016年8月将该标识部分抢注为商标,并对“水宝宝”产品发动大规模、持续性投诉。据阿里知识产权保护平台的数据,李某针对涉案产品共投诉249次、涉及121个商家,投诉后主动撤诉19次。

    投诉期间,李某曾多次联系拜耳集团,谋求高价转让涉案商标、提供付费撤诉服务等。但是,该案件经法院审理后认定,李某注册的商标构成对拜耳商标的抄袭;其注册商标的动机并非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故一审判决李某赔偿拜耳经济损失70万元。

    除了抢注商标高价转卖外,市场还存在抢注商标,利用企业的商业名誉和品牌,搭售自己生产的产品的现象。

    那么这种通过抢注商标再高价转卖给原企业的抢注商标行为,原企业的维权是否会更加困难?上述知识产权律师表示:“我国的商标法律的设置,暂时不能有效地阻止他人抢注商标,让商标回归于它的本源——商标是用的,不是用来卖的。这种抢注行为,不要说刑法,连民事的侵权案都不构成,商标注册只是一个程序,法律无法判断某些是否是恶意的。”

    这种现象形成原因较复杂:第一,由于每年商标审查的量太大,又受限于商标审查人的专业、经验等各方面的能力,所以很难保证所有的商标审查结果都是没有问题的;第二,商标的抢注本身是一门生意,注册的成本很低,但通过转让或者其他方式,获得的利益就很大;第三,我国现行法律对恶意注册商标的界定存在模糊地带。

    品牌如何花式“保卫”商标

    虽然企业商标被侵权,可以通过法律渠道维权,但是很多案件涉及金额巨大、历时长久,一旦陷入商标纠纷的泥潭,企业的品牌建设就会受到影响,致使企业处于被动和负面的地位,不利于长远发展。

    因此,防御性商标便成为许多企业的选择。所谓防御性商标,就是同一商标所有人在非同种商品上注册同一个著名商标,以防止他人使用著名商标,造成不良影响的商标。

    为了保护企业商标,许多知名企业纷纷注册各色的防御性商标:“大白兔”奶糖的生产厂家,注册了“大灰兔”“大黑兔”“大花兔”等多个近似商标;小米公司注册了“大米”“蓝米”“黑米”“紫米”“橙米”等商标;阿里巴巴则拥有“阿里爷爷”“阿里奶奶”“阿里叔叔”“阿里姐姐”“阿里妹妹”“阿里哥哥”“阿里弟弟”“阿里宝宝”等“阿里系”商标家族。

    尽管注册防御性商标在保障企业权益方面作用明显,但也存在困局。防御商标以“保护”为目的,使用的可能性很低,因此可能面临“撤三”风险。《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此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有关负责人曾表示,将商标作为牟利手段,大量申请注册商标,给我国商标制度的健康运行造成极大破坏,严重妨碍了市场主体的正常经营活动,损害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不利于经济健康发展。商标局将对商标注册各环节进行严密监测,在审查、异议、撤销等各环节从严审查、坚决遏制和打击恶意注册、囤积商标等非正常申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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