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遇到商标侵权别打官司

时间:2018-01-22

    一般来说自身的商标持有人被侵权了,很多人会选择的途径就是通过打官司来解决。但是有专家却建议不要打官司。这是为什么呢?有人会觉得难道就这样子看着自己的商标被侵权不做事情吗?太没有道理了吧?但是我们不妨先来仔细听听说,或许也不无道理。 一方面,还有部分企业试图通过打侵权官司的方式来获得赔偿金,这更是违背知识产权保护的根本目的。

    好几位律师告诉笔者,有些商标根本没有在市场上流通,但持有人看到市场上出现一个与自己商标类似的图形,就大张声势地提出打官司,目的是获取赔偿金。事实上,一个值得保护的商标,必然要在市场上有所流通,也有一定影响力,被侵权后持有人会遭受一定的损失。而眼下,很多商标“养在深闺人未识”,并没给持有人带来收益,持有人原本也不打算使用这个商标参与市场交易,如今却希望借助“保护知识产权”的名头挣钱,本身就是一种“歪门邪道”。  

    而另一方面是,如今有不少商标侵权官司是由商标抢注引发的。抢注的商标背后究竟是敏锐的商业嗅觉还是“傍名牌”、“傍名人”的恶作剧,本身就值得商榷。何况,很多抢注的商标只有眼球效益,没有社会效益,更别提经济效益了。如果这些商标再打侵权官司,与其说是保护知识产权,不如说是市场闹剧,只能成为街头巷尾的笑谈。 国外曾拍摄过一部类似商标游记的纪录片,其中使用了众多商标,包括很多世界闻名的大商标,但使用时纪录片的发行者没有告知任何企业。

    照理说,这些企业要控告纪录片发行者侵权了,结果谁都没有提出类似申诉,反而是一些小品牌商标的持有人特意致电发行方,感谢他们帮助自己拓展商标影响力。这个例子说明,即使在相当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国家,商标持有人也并不都采取“未申请使用就是侵权”的维权方式,反而更注重商标保护的真正内涵。 何况,要靠商标侵权官司赚钱,也不现实。上海避风塘美食公司的老总叶锡铭,为了“避风塘”三字是否被侵权的问题,叶锡铭打了10年官司,终于得到法院支持。

    但是,10年来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打官司后,他却没有让被上诉人赔一分钱。为什么这样做?叶锡铭的话很值得思考:打商标侵权官司是希望商标能有更好的发展,既然“李鬼”放弃了侵权,这一结果对“李逵”的发展是有利的,又何必要拘泥于赔偿金?

    可惜的是,在商标保护的领域中,偏偏少了这样执着的维权者,却多了那些急功近利的持有人。 所以在此劝告大家,遇到商标被侵权的时候不要先急着去打官司,先冷静下来多想想看,千万不要被生气一下子冲昏头脑,如果打赢了官司却损失了原来不用失去的利益,只怕是自己最后都会感叹是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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