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水手茶坊OLD SAILOR TEAHOUSE”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10

     

    关于第37208542号“老水手茶坊OLD SAILOR

    TEAHOUSE”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82347号

       

      申请人:三亚老水手商贸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贵都商标代理事务所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7208542号“老水手茶坊OLD SAILOR TEAHOUSE”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7633958号“老水手及图”商标(引证商标)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已被撤销注册,至本案审理时,其已不构成有效的在先商标权利。
      经复审认为,鉴于引证商标已被撤销注册,故其已不构成申请商标申请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李铁峰

    2020年0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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