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10-13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产品外观可以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选择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或是外观设计专利,并受专利法保护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
市面上兴起一种令人尴尬的交通工具
——老年代步车
不知道是否跟“老年”扯上了关系
这种车的设计越发的放肆起来
仿佛是要弥补车主年轻时的遗憾一般...
怎样,是不是很眼熟?
因为正主儿在此:大众POLO
哎呦喂~~~连宝马家的外观你都敢Copy
小编不禁替你捏了一把冷汗
德国宝马公司,可是出了名的重视外观设计专利啊!
为了外观设计专利都成法院的老主顾了
在1999年,德国宝马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申请了一款汽车模型的外观设计专利,起名为“轿车”并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权。
2003年6月19日,宝马公司又提出要把以上“轿车”专利更改为“轿车模型”。2003年8月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可了宝马的变更申请。但在宝马获准更改的前两天,汕头锦江玩具公司申请的“玩具汽车”外观设计专利通过了。德国宝马却认为锦江玩具公司的玩具汽车和宝马汽车几乎一样,因此认定对方侵权,还告上了法庭。
最终法院认为,由于宝马公司于1999年申请的外观设计专利状态不明还在变动,且德国宝马公司申请专利“轿车模型”的时间比锦江“玩具汽车”要晚,宝马吃了败仗。
连玩具车的专利都不放过
可见德国人在外观专利上的执着
然而德国宝马公司的战争也并未停歇
2007年9月7日宝马公司向德国慕尼黑地方法院提交了起诉书,认为中国双环CEO车型在外形上跟宝马X5运动型多功能车几乎一样,涉嫌抄袭宝马X5型SUV外观设计专利,请求法院判决停止进口该车型。
慕尼黑地方法院于2008年6月26日作出判决:在德国双环销售的中国双环CEO汽车外形设计与宝马X5车型“相似”,属于“侵权行为”,双环必须马上停止在德销售该车型。而在意大利,宝马公司也提出了同样的诉讼,但米兰地方法院认为,双环CEO型轿车不构成对宝马X5外观设计的侵权,驳回德国宝马公司的诉讼。
同样的诉讼,为何换了国家,官司就打输了?
因为双环CEO在德国销售势必会影响宝马的销售,德国政府肯定要保护宝马的利益。但是宝马与意大利不相干,所以意大利并不在乎双环的侵权与否,而且CEO的经销商是意大利企业,为了利益,意大利也要判宝马输。
来源于智慧牙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