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1-12
在公司经营的过程中,一些公司成功了,一些就泯然众人了。公司从创立之初到经营失败,这本身就是一件不可逆转的事情。但是我们都知道:想要注册公司首先是需要注册商标的。那公司注销之后,商标该怎么处理呢?是否能进行商标转让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注册商标专用权因为转让以外的继承等其他事由发生转移的,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转移手续。
那么公司注销就是符合商标专用权因为转让以外的其他事由而发生转移的情况。公司注销时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公司注销后,商标还没有转让出来,但是在清算报告中已经决定了商标的归属;另外一种就是在公司注销的清算报告中还没有决定商标专用权归属的时候就已经注销了公司,那么该商标就可以由原来公司的全体股东按照公司注销是遗漏财产来处理了。
如果清算报告中已经决定了商标权的归属,需要的文件:
1、受让人的身份证明;
2、商标代理委托书;
3、商标转让申请书(只需要受让人签字或盖章);
4、当地工商局调取的公司注销档案(含清算报告)。
如果清算报告中没有决定商标权的归属,需要的文件:
1、受让人的身份证明;
2、商标代理委托书;
3、商标转让申请书(只需要受让人签字或盖章);
4、原公司全体股东关于商标权归属的协议;
5、原公司全体股东的身份证明;
6、当地工商局调取的公司注销档案(含清算报告)。
关于公司注销后商标如何处理,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或司法解释予以规定,所以还是建议在公司注销前最好把商标转让处理好,不要等着公司注销之后,才想起还有一个商标没有清算。从而浪费了商标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