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的期限与续展是什么?

时间:2018-01-30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 10 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 6 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 6 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 10 年。续展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注册商标的期限与续展是什么?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 

    注册商标的期限或商标权的期限,是指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的有效期限。由于商标专用权的产生是以商标被核准注册为基础,商标专用权的客体是注册商标,因此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的有效期限的长短,同其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的有效期是一致的,所以,注册商标的期限又可称为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或商标权的有效期限。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届满,如果该注册商标的所有人不依法申请被核准续展,该注册商标就会被注销,不再具有法律效力。注册商标的所有人也就失去了商标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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