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是商标转让不予受理的情况

时间:2018-04-04

      因为商标注册量的剧增,商标的驳回率也日益增加,想在短时间内拿到一个商标的专用权很多企业主选择直接购买一个现成的商标,商标过户相对于商标注册来说风险大大的降低了,可以是100%都是可以成功过户的,但是在过户过程中,一旦文件有问题,那么商标过户很容易被不予受理。哪些是商标转让不予受理的情况呢?

    哪些是商标转让不予受理的情况

      1、 未使用商标转让规定书件的。

      2、 未填商标类别或是错填的。

      3、 未使用中文简体填写,转让人、受让人名称和地址等。

      4、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未在委托书上盖章或签字的,或未填写代理组织名称的。

      5、未填写注册号或申请号,或填写的注册号有误的。

      6、转让人、受让人未在书式上签字或盖章的。

      这些情况一旦出现,商标局往往会不予受理该商标的过户申请,但是您也不需要着急。商标局会给予30天的申诉机会,在这30天内保留之前您提交过的文件。您只要按商标局下发的补正文件去处理之前的错误,商标还是能进入正常的审查阶段。例如:商标信息填写错误,就需要将商标信息进行改正;例如委托书上未签字,就需要重新提交已经签过字的商标代理委托书。;例如未在转让书上盖公章的,就需盖一下公章等。再在文件右上角标注“该商标已在XX年XX月XX日提交过该商标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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