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囧途之泰囧”时隔五年后,居然被诉侵权了!

时间:2018-04-13

    说起喜剧片,大家都备受喜爱,那么在2012年上映的《人在囧途之泰囧》备受好评和观众喜爱,票房狂揽12.67亿元,轻松跻身当时的内地影史票房冠军,也是徐峥导演的处女座。

    但是万万没想到的是时隔五年之后,却被《人在囧途》的版权方告上法庭,在经历两审之后,法院判定《泰囧》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赔偿500万元。

     《泰囧》与《人在囧途》居然没有关系的?那么好听网小编从新浪微博的热门评论中发现,不少人都认为《泰囧》是《人在囧途》的续集,是同一家公司出版的,毕竟主演都是徐峥跟王宝强。

     但实际上,《人在囧途》是武汉华旗影视制作公司出品的,而《泰囧》则是徐峥及光线传媒、真乐道公司等五家公司共同制作的。法院认为,这两部电影本身含义近似,而且《泰囧》的导演、主演、出品方在宣传的过程中将《人在囧途》与《泰囧》联系在一起,容易让消费者混淆。这也使得《泰囧》上映之初受到极大关注。与此同时,华旗公司已经开始着手拍摄《人在囧途2》,《泰囧》无疑对华旗公司的竞争利益有所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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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此之前华旗公司曾提出赔1亿元的经济损失费,但由于金额过高被驳回了。

     回顾《泰囧》的票房奇迹以及后续带来的经济效益,其实《泰囧》是没有亏到的,可以说大获成功。根据光线影业公布的十年总结,《泰囧》票房高达12.68亿元,在光线传媒电影票房榜上名列前茅。若按市场传言,公司获利 43%,即5.45亿元。

    并且,由于《泰囧》票房的窜高,光线传媒的股价也从不到2块钱水涨创高,仅2012年12月,公司股价涨幅超过80%,市值屡创新高。2012年,光线传媒实现净利润3.1亿元。

    就依靠《人在囧途》的爆款在前,《泰囧》如此轻易刷新票房纪录,才能取得如此大的成功。所以说,比起500万元的知识产权赔偿,《泰囧》实际上还是赚了。

    不过近年来,热门IP改编成为影视圈的常态,由此也引发诸多的知识产权纠纷。

    就拿前两年热门的《花千骨》电视剧来说,它凭借着超高的人气,《花千骨》收视话题不断,在外界看来是非常成功的,但没想到却是赔钱的。

     当时是由于腾讯将《花千骨》改编成有声读物在APP上播放,被晋江公司以侵犯著作权为由诉至法院,晋江公司要求腾讯停止侵权并道歉,按照每个点击率0.1的价格赔偿,赔偿共计759.44元,并承担公证费和诉讼费。

    未来相似的纠纷可能还会持续上演,所以知识产权方面的知识还是希望大家增强,保护好自己的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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