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被诉专利侵权,原告关键证据却是山寨的

时间:2018-10-15

    9 24 日,一家名为“Dareltech, LLC”(简称Dareltech)的公司,在美国将小米告上了法院,该公司称小米销售的自拍杆侵犯其专利。

     

    涉案专利包括US 9055144 B2US 9037128 B2US 9503627 B2US 9571716 B2

     

    起诉书称,小米积极而有意地诱导和鼓励他人,包括但不限于其设计师、制造商、供应商、分销商、经销商、软件开发商、客户、用户和维修提供商,制造、使用或在美国销售自拍杆产品。

     

    不过,在小米官网上并没有销售自拍杆,且主流小米产品都未进入美国市场,也就是说,小米并没有在美国销售自拍杆的商业行为...

     

    这是一起怎样的乌龙事件?

     

    相关案件信息显示,2018827日,小米公司收到来自美国Pierce Bainbridge Beck Price & Hecht, LLP律师事务所寄来的警告通知函(dated 27 August 2018)。

     

    在该通知函中,该律所声称小米在美国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的蓝牙自拍杆产品侵犯其客户Deraltech的四件美国专利(US9,055,144 B2US9,037,128 B2US9,503,627 B2US9,571,716 B2),并要求小米从Deraltech取得专利许可。

    2018912日,小米公司回函该律所,已收到通知函并回复称,不认为构成侵权,无须获得Deraltech的专利许可。

     

    由于寻求专利许可合作遇挫,2018925日,Deraltech正式将小米诉至美国纽约南区联邦法院,诉称小米涉嫌侵犯了其四件与自拍杆相关的专利。

     

    据了解,Deraltech公司于2018726日,从发明人Jinrong YangRamzi Khalil Maalouf等处受让获得了4件涉案专利。

     

    不过,该公司在起诉状中列举的在线零售商是xiaomi-mi.comNIS网站),该网站并非小米的官方销售网站或者授权经销商网站,是一个山寨小米的网站,该网站也在页面做了说明。

     

    而小米官网上,并没有销售自拍杆,且主流小米产品,都未进入美国市场。这意味着,小米并没有在美国销售自拍杆的商业行为,Deraltech公司大张旗鼓的起诉小米,却忽视了这一重要前提。

     

    因此,这要不就是闹了一场大乌龙,要不就是故意制造诉讼连接点,以期案件由美国法院受理。

    事实上,这并不是小米第一次在美国遭遇专利诉讼,但是,由于小米现在已经正式上市,这次在美国遭遇专利诉讼所引发的媒体关注比以往要更为突出。

     

    201512月,一家名为BlueSpikeNPE诉至美国东德州联邦地区法院马歇尔分院,指责小米通过Tomtop销售的智能通信设备涉嫌侵犯其在美国拥有的专利权。

     

    当时,BlueSpike在起诉书表示,小米的手机产品Mi4以及红米系列产品涉嫌侵犯了其持有的“数据保护方法与装置”(data protecetion method and device,专利公告号:8930719)

     

    在此之前,BlueSpike还曾起诉华为等众多手机厂商。

     

    2012年至2013年间,不到两年时间,BlueSpike曾以其持有的四项与信号提取(signal abstracting)相关的专利,前后德州联邦地院提起超过70起的专利侵权诉讼,被告中不乏大众所熟知的GoogleYahooAdobe等公司。

     

    其中,2013913日,BlueSpike就曾在美国东德州地方法院泰勒分院起诉华为专利侵权。

     

    201714日,就BlueSpike起诉小米专利侵权一案,美国东德州联邦地区法院马歇尔分院作出判决驳回了BlueSpike的诉讼请求。

     

    Deraltech这次的起诉套路,与两年前专业NPE机构BlueSpike如出一辙,有了与美国NPE机构的专利诉讼贴身对弈,小米在美国市场应对和处置各类专利诉讼的能力应该有了一定的积累。

     

    更重要的是,Deraltech或许有些“轻敌”,在起诉之前,竟没有分辨清楚在线销售渠道的真伪,如果这不是故意制造诉讼连接点,那么,这则失误可能会变相为小米实现胜诉提供“助攻”。

     

    因此,在Deraltech诉小米专利侵权案件中,小米是否一定会败诉还存在很大不确定性,再加上小米自拍杆并未进入美国市场,即使败诉对小米的实质影响也可以忽略不计。

上一篇:已是第一篇 下一篇:已是最后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