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士尼在一版权与商标纠纷案中受挫

时间:2018-11-12

    近日,迪士尼公司(Disney Enterprises)在与Characters for Hire公司的版权和商标纠纷中遭遇重创。

    Characters for Hire公司业务为出租各种活动所需的主题角色。2018年8月9日,美国纽约州南区联邦地区法院法官乔治·丹尼尔斯驳回了迪士尼要求该法院对其侵权诉讼进行简易判决的请求。

    2016年3月,迪士尼及其子公司,包括漫威漫画公司(Marvel Characters)和卢卡斯影业娱乐公司(Lucas film Entertainment)向Characters for Hire公司负责人尼克·萨瑞利提起诉讼。尼克·萨瑞利通过www.charactersforhire.com网站提供了3500多个主题角色以供出租,其产品可用于企业聚会、生日聚会或其他活动。

    迪士尼表示:Characters for Hire应为“描绘或使用”其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和注册商标承担责任。迪士尼的所有角色,例如米老鼠、灰姑娘和阿拉丁,都受美国版权的保护,它还拥有出售和许可带有迪士尼角色文字及图案商标的产品的专有权。漫威漫画公司的角色(包括蜘蛛侠、钢铁侠和美国队长)以及卢卡斯影业娱乐公司的角色(包括达斯维德、卢克天行者和莱娅公主)也受版权登记和商标注册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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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报道,Characters for Hire通过其平台出租上述提到的所有迪士尼角色和其他角色。迪士尼在诉讼中指出,独特角色的销售和许可是其业务的一个重要方面,它并没有授权Characters for Hire使用其受知识产权保护的任何角色。

    迪士尼要求法院对尼克·萨瑞利颁布永久禁令,还要支付损害赔偿、诉讼费和律师费,还要求法院就侵权和淡化商标诉讼作出简易判决。尼克·萨瑞利也要求法院作出支持他的简易判决。

    近日,乔治·丹尼尔斯驳回了迪士尼的所有动议以及尼克·萨瑞利的部分动议。他批准了尼克·萨瑞利的一些动议,即驳回迪士尼提起的商标侵权、不公平竞争和错误指示产品来源的诉讼。乔治·丹尼尔斯表示,迪士尼并没有证明在来源方面,Characters for Hire提供的服务与迪士尼的服务存在混淆的可能性,而且并没有记录在案的消费者产生混淆的案例。他还表示,迪士尼不能证明尼克·萨瑞利恶意欺骗消费者。关于其他动议,乔治·丹尼尔斯表示,淡化商标等指控是陪审团应真正处理的实质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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