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充电宝专利大战尘埃落定,街电败诉产品下架并赔偿200万

时间:2018-12-05

    根据媒体报道,1130日,来电与街电专利侵权纠纷案尘埃落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维持原判,法院判决街电停止专利侵权行为,并赔偿来电科技200万元。

     

    判决内容为:被告深圳街电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街电”)停止侵权行为,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制造涉案Anker设计12口产品;并赔偿原告深圳来电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共计200万元;判决被告街电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停止使用涉案Anker设计12口产品。

     

    对于该终审判决,街电表示愤怒,并称来电是专利碰瓷和敲诈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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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审判决后街电的产品必须在30天内下架,对于共享充电宝这样业务单一的企业,下架产品就意味着业务停摆,损失数以亿计,这让我们见识到了专利的威力。

     

    共享充电宝行业兴起于2017年,如同共享单车一样,资本和创业者一拥而入,来电、街电、小电这些企业雨后春笋般迅速成长。在共享充电宝行业,最引人注目的明星企业当属街电和来电。

     

    街电由IDG 资本、欣旺达领投,联新资本等机构都有投资,随后聚美优品投资3亿元完成对街电的股权收购,据说聚美优品的掌门人陈欧还斥资一亿元为街电购买了三项共享充电宝方面的核心专利。

     

     

    来电科技A轮融资获得2000万美元,由SIG和红点中国领投,九合创投和飞毛腿董事长个人跟投。

     

    两家公司都兵精粮足,期待在共享充电宝行业冲锋陷阵。但是共享充电宝的市场容量比共享单车还要小,一山不容二虎,来电和街电刚开始扩张就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毕竟同一个地方没必要同时安装两台不同品牌的共享充电宝机柜。

     

    在双方资本势均力敌的情况下,专利是打击竞争对手的最佳武器,只要一方被判决专利侵权,产品就会下架,业务停摆。对此,来电和街电双方都心知肚明,来电从成立之初就不断申请专利,已经积累了几十件专利,街电成立稍晚,但陈欧一并购之后就着手购买核心专利,最后据说花一亿元人民币敲定三项专利。

     

    20175月,来电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街电侵犯其两件实用新型专利,涉案专利为“移动电源租用设备及充电夹紧装置,专利号ZL201520847953.1”和“吸纳式充电装置,专利号为ZL201520103318.2”。

     

    这两个专利申请于2015年,技术上也不复杂。吸纳式充电装置主要内容是运输充电宝的导轨,消费者扫码后,由该导轨自动将充电宝送出或送进。充电夹紧装置主要对充电宝固定进行充电的定位机构。

     

    来电提起专利诉讼后,街电随后对这两件实用新型专利提起了无效请求。但是来电只无效掉了其中一件专利的部分权利要求,来电两件专利核心权利要求依然有效,相当于无效失败。该案件再次显示了实用新型的强大威力,授权容易无效难。

     

    2018525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来电与街电专利侵权纠纷系列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街电专利侵权成立,要求街电产品下架并且赔偿人民币200万元。

     

    街电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高院提起上诉,并且于20186月,在深圳发布声明称,来电科技将未生效的判决发函给街电的合作伙伴,涉嫌不正当竞争,并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不正当竞争侵权诉讼。这也表明来电利用专利诉讼争夺市场的意图非常明显。

     

    20181130日,北京高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一审判决,街电败诉。

     

    败诉的结果是非常严重的,对于财大气粗的充电宝企业,200万元赔偿是九牛一毛,最关键的是产品下架,就相当于业务全部停摆。这是非常致命的,损失数以亿计。充电宝企业名义上是搞充电宝产品,但最有价值的应该还是用户数,几千万的用户流量,在互联网领域这本身就价值连城。而产品下架,缺少了载体,一切都寸步难行。

     

    正常情况下,来电起诉专利侵权,街电应该利用手中的专利反诉,这也是专利诉讼的常见打法。当初陈欧花一亿购买的三件专利应该也是为不时之需的,但可惜的是这三件专利都未派上用场。

     

    这三个专利虽然申请时间在共享充电宝领域算是比较早的,但是专利的权利要求非常窄。比如其中一个专利的权利要求如下:

     

    1.一种手机电池充电更换系统,包括手机、手机电池、充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机电池充电更换系统包括服务器,所述手机电池为若干专用手机电池,所述专用手机电池内部设置一RFID芯片,专用手机电池的外包装上印制两个二维码,分别是二维码A和二维码B,二维码A的信息是服务器的地址链接,二维码B的信息与所述RFID芯片的ID号相同或者相关,所述的充电器是充电箱,所述充电箱包括:箱体、设置在箱体内部的主控电路板、设置在箱体面板上的触控屏和若干个入口位于箱体上的电池腔,所述的主控电路板包括:将输入电源转换为电池充电需要电压的电源转换模块、读取电池RFIDID号后到服务器进行验证的电池检测模块、输出控制模块、网络通讯模块,每个电池腔的供电线路与输出控制模块之间设置电子开关,电子开关的控制端连接到输出控制模块,所述的各电池腔上设置有各自独立的电子锁,电子锁的控制端连接到输出控制模块;所述的服务器关联若干分布式设置的充电箱。

     

    这表面上是一个共享充电宝的专利,但实际上只保护一种特殊的充电宝,这个充电宝上必须印两个二维码,其中一个二维码的信息是地址链接,另一个二维码的信息与RFID芯片的ID号相关,然后还有一大堆其他的部件才能算侵权。如果在充电宝上只印了一个二维码就不侵权了。

     

    这样的专利就相当于,表面上是保护茶壶,但实际上是在说这个茶壶有两个壶嘴,其中一个壶嘴开口是三角形的,另一个壶嘴开口是正方形的。这样的专利肯定没有办法起诉他人,因为很容易回避,我造的茶壶只有一个壶嘴就不侵权了,或者我造的茶壶有两个壶嘴,但壶嘴开口是圆形的也不侵权。

     

    可见专利的撰写多么重要,有时候大笔一挥就是数以亿计的财富。试想那个自拍杆的专利,当初要是权利要求多写两句话,几亿元也就打水漂了。当然这个专利不能起作用并不一定是撰写质量的原因,有可能最初的技术缺乏新颖性,为了授权没办法只能修改成这样。

     

    但是花高价收购这几件专利就显得尴尬了,这就相当于大战临近,紧急采购的机辆坦克全都抛锚了,任由敌方碾压。

     

    来电和街电案也给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很多启示。专利是市场竞争的重要工具,失败的代价不仅是赔偿那么简单,有可能产品下架全军覆没,尤其是国家下决心保护知识产权,专利二审走到最高院后,没有企业能够侥幸。

     

    企业的产品在上市前要做好专利风险分析。否则一旦侵犯了竞争对手的专利,等于自投罗网。很多会玩专利的企业,甚至会专门绘制竞争对手的技术路线图,预测竞争对手的产品,自己不生产也会布局专利,目的就打击竞争对手,这是一贯的专利战略。对于核心产品,如果不了解专利风险就上市是鲁莽的,实际上街电这个产品的专利风险分析非常容易,因为主要的对手都在国内,竞争对手就那么几家,很快就能知道潜在风险的专利。如果提前获知风险,进行规避,不至于如今的局面。

     

    企业一定要把专利写好。有时候专利的权利要求上多两句话就能把价值上亿的专利变成废纸,本来企业想保护的产品是整件大衣,但最后专利写出来的却是大衣纽扣的两个针孔的形状,这简直让人哭笑不得。

     

    企业专利的布局一定要章法。申请的专利到底干什么要心里有底,打击竞争对手的要知道竞争对手的动向和技术路线,保护自己产品的要清楚相关专利的权利要求范围,专利题目和摘要写什么并不代表专利就是什么,如果专利的权利要求未保护到自己的产品,布局的那个专利也可能分文不值。

     

    企业购买专利要做好评估。要确保买到的专利能够实现自己想要的价值。专利评估是一个相当复杂的技术活,但对于企业自身要用的专利,参考专利布局的方法,要明白买来的专利的作用,如果相关的专利根本与自己或者竞争对手的产品不相关,也是浪费钱。

     

    回到这个案子本身,街电虽然可以申请再审或者再次无效相关专利,但终审判决之后已经比较被动了。专利侵权的代价难以承受,有时候可能是毁灭性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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