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提高产业竞争力

时间:2012-08-01

      2011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其中提出了8项重点任务和8项具体措施,对知识产权在高技术服务业中的地位和作用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知识产权工作赋予了重任。由此,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概念首度出现在国务院印发的公开文件中,走进公众视野。

      为贯彻实施上述《指导意见》,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方案,开展了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工作。2012年6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了首批47家“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单位”名单,积极以政策指导等方式为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了苏州高新区为首个“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计划3年内,该集聚发展试验区入驻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公司和知识产权成果孵化应用企业100家,相关从业人员达1万人,年知识产权服务业务总收入达50亿元,将为地方经济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支持企业创新就是为创新型国家建设服务。”田力普近日在大唐集团调研时表示,深入贯彻落实前不久召开的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就是要确立企业是技术创新主体的观念,发挥知识产权政策和资源优势,切实做好为企业创新服务的工作。

      近年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推动和努力下,知识产权法规政策体系正在不断得到健全和完善,引领和推动产业发展的作用日益彰显,成为支撑和服务产业发展的指路航标。而面临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任,这一工作仍然需要不断强化。

      “知识产权法规政策体系建设,为知识产权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工作基础。”田力普强调,必须从更加全面、系统的视角审视和谋划知识产权工作,立足我国知识产权工作的实际,适应当前形势及发展思路,找准工作定位,凝聚发展共识,持续加强,不断深化,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法规政策体系建设,深入推动知识产权事业的科学发展。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进行经济结构调整,迫切需要知识产权发挥支撑转型、引领升级的作用;建设创新型国家同样迫切需要知识产权发挥激励创新、促进发展的作用。”正如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所指出的,在新形势下,知识产权法规政策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着力点,是要为产业转型升级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服务。因此,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着力加强了知识产权法规政策体系建设,从而深化了知识产权与经济的融合,进一步凸显了知识产权法规政策体系建设的作用和价值。

      发挥作用支撑转型升级

      依靠近400件发明专利申请,90%的产品为专利产品,海外销售收入逐年提高,去年销售收入达17亿元,成立10年的山东绿叶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凭借知识产权成功“走出去”。“市场竞争的实践告诉我们,在竞争激烈的制药行业,跟在国外企业后面跑是没有出路的,知识产权是企业决胜市场与未来的根本。”该企业有关负责人对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表示,企业近年来受益于知识产权法规、政策的帮助,实现了在产业中从跟随到领跑的转型。

      “近年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着力服务和支撑转型升级,不断健全和完善着有关法规政策体系建设的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推动企业与产业转型升级,国家知识产权局近年来不但围绕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修改,修订了专利审查指南,进一步为企业提交中国专利申请提供了方便,还制定了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方案;与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制定了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的不断完善,进一步丰富了知识产权法规政策体系,成为产业发展的“加速器”。

      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申请专利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共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2478万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量的22.3%;实现新产品销售收入2.9233万亿元,占51.2%;实现新产品出口额7083亿元,占50.1%;实现利润总额7921亿元,占25.8%。

      事实证明,知识产权法规政策体系建设的加强,在我国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发挥了巨大作用,不但加速了转型升级的步伐,也推进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依靠培育自主知识产权优势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新的历史阶段。

      凝聚共识发展新兴产业

      “坚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在有关政策引导下,企业凭借知识产权优势在短短数年之间实现了与国外企业从追随到第三代移动通信技术(3G)平起平坐,第四代移动通信技术(4G)国际领先的迅速转变。”大唐电信科技产业集团(下称大唐集团)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2011年,大唐集团提交发明专利申请1700件,授权820件,在央企中位居前列,为我国通信产业改变落后面貌作出了贡献。

      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作用,2012年4月,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技部等十部门共同发布了《关于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具体意见,并明确了到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发明专利拥有量和专利国际申请量分别比2010年增长两倍的发展目标。

      “我们力图通过政策引导,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规律和特点有效结合,努力发挥知识产权的导向性作用,尽可能激发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创新活力,缩短创新周期,延长专利寿命,从而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截至目前,在不断完善政策体系的基础上,在良好政策体系的引导和支持下,我国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方面已有一定储备,与国外差距逐步缩小,部分领域还具有领先优势。

      做好服务创造良好环境

      “如果说10年前我国是在使用国外企业的专利许可,但现在已经在向国外企业进行专利许可,收取他们的相关费用了,这是一个重要的转变。”如今,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大唐集团、海信电器有限公司、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等一批企业受益于知识产权法规政策的引导和支持,成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成功“走出去”的领军企业。这些企业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逐步从以生产为主向以研发为主、从产业链的低端向中、高端迈进,逐步进入高技术服务领域。

      “高技术服务就是用知识产权赚钱的一种高级形态。”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杨延超认为,无论着眼于现实还是未来,我国必须高度重视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使企业逐步走上用知识产权赚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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