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商标转让不予受理?

时间:2015-02-10

    在普遍大众的眼里,多半认为商标转让属于万无一失之举,只要进行商标转让,就可以轻松在产品上面冠上商标。其实不然,就商标转让来说,它也有被“拒之门外”的情况。那么,哪些商标转让不予受理?

                 

    商标转让需到国家商标局办理备案,以下为商标转让不予受理的几种情况:

    1、未使用商标转让规定书件的。

    2、未使用中文简体填写,转让人、受让人名称和地址等。

    3、未填商标类别或是错填的。

    4、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未在委托书上盖章或签字的,或未填写代理组织名称的。

     5、未填写注册号或申请号,或填写的注册号有误的。

     6、转让人、受让人未在书式上签字或盖章的。

     7、申请书、委托书、合同上转、受让人、委托人的盖章或签字不符合的。

     8、打印不清晰,没法辩认的。

     9、未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法律文件的。

     10、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商标转让文件没有附送中文简写的。

                                                       编辑:王曼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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