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怎么处理造假的驰名商标

时间:2018-01-08

      我们都知道现在在打假是国家的重头戏,各种违法的侵权行为被大量的挖出。那么国家怎么处理造假的驰名商标的呢?小编告诉大家不仅只是处罚涉案法官、律师了事哦,而且相关企业也会受到处理,对企业的处理大致包括以下三方面:

    国家怎么处理造假的驰名商标

      一、相关企业通过造假获得的驰名商标应予撤销,不能任由其继续盗名欺世

      根据《南方周末》的报道:湖南省湘潭市中院民二庭原副庭长、庭长覃峰利用职务之便,在审理浙江锯力煌锯床公司、浙江银尔集团、浙江好运木业公司、江苏天香集团的商标诉讼案中,收受了中介人的好处费,明知原告公司制造伪证却仍然予以采信;曾经担任湘潭市中院民三庭副庭长的黄伟在认定山东兰骏集团、浙江何字食品公司、越美集团的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后,收受了三家公司的好处费分别为39万元、45万元、40万元。现在覃峰和黄伟已受到处罚,显然上述企业通过造假获得的驰名商标也应予以撤销,不能再让他们继续破坏市场公平和欺骗消费者了。

      二、相关企业利用假驰名商标骗取的政府奖励应予以收回

      比如:2008年山东兰骏集团通过造假获得驰名商标后,还获得了淄博市政府几十万元的奖励。在浙江各地也有政府奖励驰名商标的“惯例”。政府奖励假驰名商标相当于拿老百姓的钱来“奖励”企业糊弄老百姓,显然这些奖励理应由当地政府收回。

      三、法律制裁

      相关企业在“驰名商标造假案”中,向相关律师、法官奉送好处费,涉嫌行贿、触犯了法律就理应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要知道行贿和受贿是一枚硬币的正反两面,我们不能只惩罚受贿者而放纵了行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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