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保护的重要性

时间:2015-03-20

     

       商标权的保护不仅是一个法律问题,更是一个意识问题。具有较强商标保护意识的权利人,对一切可能的风险都会提前作出反应,防患未然,在被迫动用法律手段之前尽量将漏洞补上。具有较强商标法律意识的政府,也会合理运用行政干预手段,更好地维护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保护的是注册商标权利人的一方,但实践中常常出现商标持有人和商誉创造者分离的情况。在有的情况下,商标的实际使用人不享有所有权,所有权可能掌握在出口商等其他商家手中。此时,若该商标知名度极高,行政机关出于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考虑,不得不进行一定的干预。但这种做法有时会产生一种左右为难的情形:若保护商标原使用人,可能与法律规定相悖;若选择严格依法保护商标权人,则可能导致某一地区历代传承的“瑰宝”迅速消失,或者出现某一企业苦心经营某品牌多年创造出良好商誉,却“为他人作嫁衣裳”的窘境,于情于理均令人难以接受。这种矛盾在该商标涉及跨法域问题时往往更加尖锐,安徽省知名的红星牌宣纸商标遇到的情形便具有一定的典型性。

        编辑:王曼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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