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失败的原因

时间:2017-12-25

      商标注册失败的原因商标注册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在注册过程中会遇到很多麻烦事,今天就给大家讲解商标注册失败的原因!

    商标注册失败的原因

      一、申请的商标违规

      《商标法》第十条规定:以下标志不能申请注册为商标。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与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是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是经果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是经过授权的除外;

      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6、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7、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8、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二、缺乏显著性

      《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

      1、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2、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3、缺乏显著特征的。

      符合以上三点就不能注册为商标。

      三、公告期被异议

      因为商标局的工作人员也不能百分百的保证审查的商标没有问题,所以为了体现公平、平等原则就会有3个月的初审公告期,在这个期间其它企业或个人都可以提出异议。如果你的商标被人提出了异议,最多的原因就是你的商标和别人构成近似,异议人应该就是你们的竞争对手或你们存有其他利害关系。遇到这种情况你一定要积极做异议答辩,提供对自己利好的书面证据材料,这对商标局做出异议裁定有很大帮助!

      四、与驰名商标撞车

      若与驰名商标撞车,则商标必死无疑!

      五、商标注册晚了一步

      商标注册申请进行审查公告时,都会坚持申请在先为主、使用在先为辅的原则。

      六、与其它商标近似

      《商标法》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商标注册的过程肯定不是一帆风顺的,所以我们在注册前要做好检索工作,尽可能的避免商标因近似、缺乏显著性等原因而被驳回的情况发生,如果商标遇到驳回和被异议问题时,一定要及时并有效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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