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牛肉拉面”商标使用7年 最终竟被裁定无效商标

时间:2018-01-05

    吃了这么多年的兰州拉面竟然只是一枚注册商标,但在前段时间这枚商标被依法撤销了!

     

    201711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评委裁定第6288786号“兰州牛肉拉面anzhou Niurou Lamian及图”商标宣告无效。

     据悉“兰州牛肉拉面lanzhou Niurou Lamian及图”商标是由兰州商业联合会于2007年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并且最终在2010年得到了核准注册。

    “兰州牛肉拉面lanzhou Niurou Lamian及图”商标获得核准注册之后,申请人王金勇向商标局提请撤销了该商标。早在2010910日,王金勇通过博客实名发布《撤销注册不当商标请求书》,其中包含“兰州牛肉拉面”(注册号6288786)和“扬州炒饭”(注册号3398668)两个普通商标。

     申请撤销的理由:两注册商标都是普通商标,都含有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名称;作为普通商标注册,欠缺显著性或具有一定的误导性因此不应获得注册。

     “兰州牛肉拉面”商标使用7年 最终竟被裁定无效商标

     被申请人兰州商业联合会随后便指出,首先争议商标中的“兰州”一词在牛肉拉面中具有独特的文化内涵,并非单纯地名;其次“兰州牛肉拉面”具有相应的显著特征,因此请求商评委维持该争议商标的注册。

     最终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认为:

     一、争议商标的注册未违反修改前《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争议商标“兰州牛肉拉面”虽含有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城市名称“兰州”,但“兰州牛肉拉面”是甘肃省兰州地区的风味小吃,曾经被中国烹饪协会评为了三大中式快餐之一。因此争议商标整体具有与“兰州”地名相区别的其他含义。

     二、违反修改前《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所指情形(缺乏显著特征的,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兰州牛肉拉面”是甘肃省兰州地区的风味小吃,因此争议商标整体都缺乏了显著性,不容易被相关公众作为商标来识别。

     综上申请人无效宣告的理由部分成立,裁定争议商标宣告无效。

     根据商标法第11条规定,缺乏显著性的标志不能注册成为商标。但不知道为何作为众所周知的风味小吃通用名称的“兰州牛肉拉面”,居然能够突破商标局的重重审查,顺利过关核准注册实在是令人匪夷所思。

     如果“兰州牛肉拉面lanzhou Niurou Lamian及图”得以维持注册,那是否就意味着上海生煎、北京烤鸭、云南过桥米线等都可以核准为注册商标。那么市场上的众多经营者都将会成为商标的侵权者,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市场的秩序就会受到严重的扰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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