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力度指导企业实施商标战略

时间:2011-03-26

    文/华唯商标转让网

    近年来,佳木斯市工商局坚持支持服务和监管执法“两手抓”,以帮扶指导企业大力实施商标发展战略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为切入点,取得了明显成果,有力助推了地方经济发展。截至2010年底,全市注册商标总量3211件,其中市知名商标42件、省著名商标38件、中国驰名商标1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件。

      一、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提升企业商标意识。一是强化宣传教育。通过举办商标知识培训班、印发宣传材料、创建佳木斯商标网、开展“商标知识进企业”活动、在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宣传争创商标品牌典型、曝光商标侵权案件等多种形式,集中宣传商标法律法规,宣传商标注册知识,宣传商标为企业和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营造了浓厚的社会氛围。近年来,先后组织商标法规培训12期,培训企业1500余户,开展现场咨询服务活动11次,发放宣传材料2万余份。二是主动上门引导。建立了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和上门服务制度。2010年先后组织商标监管人员深入60余家大中型企业、30家较大规模私营企业及230余户个体大户进行走访宣传动员,指导其正确使用商标,争创“三名商标”。经过指导和帮助,佳木斯市金洪锅炉厂、佳木斯市食林食品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的商标被认定为市知名商标。同时,坚持“储备一批、培育一批、申报一批”的思路,深入组织开展了“创农业品牌商标”主题年活动和培育驰名、著名商标梯队建设活动,建成了年均储存量60件以上的商标培育库。三是争取政府支持。针对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主要是工商部门引导,企业自我决策推进,社会影响面较小问题,该局一直把推进实施商标战略转变为政府、部门、企业的联动行为为目标,几年来,该局先后组成专题调研组深入各县(市)区召开商标品牌调研会6次,撰写了《如何运用商标战略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等7篇调研报告上报佳木斯市委、市政府,引起高度重视。2010年,通过积极协调,起草并以市政府名义下发了《佳木斯市实施商标战略五年发展规划》,建立完善了争创驰名、著名商标激励机制,放宽了市知名商标认定条件。同时还以市政府名义组织召开了全市商标品牌战略推进工作会议,公开表彰了著名、知名商标企业,调动了辖区企业申办注册商标和争创“三名”商标的积极性。仅2010年全市就新增注册商标139件,省著名商标2件、市知名商标8件。

      二、加大支持服务力度,优化商标发展环境。一是强化分类帮扶。结合辖区实际确立了“对无注册商标企业抓宣传引导、新申请到商标注册证企业抓使用管理、有发展前景注册商标企业抓争创升级、转制和破产企业抓商标变更转让”的商标服务思路,切实加大分类帮扶力度,去年以来,先后培育有发展潜力企业85 户,确定争创驰名商标企业6户,争创著名商标企业16户,促成22家企业成功转让和变更商标36件。二是强化跟踪服务。围绕发挥区域商标品牌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积极扶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通过提供全程跟踪服务,先后帮助6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注册商标12件,及时向桦川县政府建议整合桦川县米业加工企业品牌,成立桦川县米业协会,指导其申报了“桦川大米”原产地证明商标。三是强化行政指导。推行了商标注册建议书、商标策略提示书制度,指导龙头企业、服务性行业等相关主体积极申请商标注册,增加商标注册类别和范围,防止相关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而蒙受不必要损失,发挥商标在企业发展中的推动作用。去年以来,先后向企业发放“两书”1200余份,免费为涉农企业设计商标62件,抢注具有地域特色的商标97件,使“东极”、“黑瞎子岛”、 “赫哲乡”、“乌苏里江”等一大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商标保留在了佳木斯。

      三、加大依法护权力度,提升商标竞争力。一是加大政企联手打假力度。与国内600家知名企业建立了“打假服务热线”,通过电话咨询、发传真、举办培训班等形式,由企业提供制假售假线索和商标转让、包装识别方法,与企业打假人员联手开展维权行动,增强了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近年来,通过联合企业打假,查处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676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480万元。二是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了“涉农商标百日执法行动”、“保护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亚运标志保护行动”等系列专项执法行动,通过加强日常巡查、发动群众举报、发挥12315维权平台作用,严厉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掺杂使假、以假充真等不法行为,查办案件425件,收缴销毁假冒、侵权商标标识42万件,查缴各类侵权商品案值270余万元。三是推行“三查三带”监管机制。全面推行了“以上带下”、“科所联动”和“查货运、带仓储,查流通、带库房,查零售、带厂家”的“三查三带”监管机制,大大提升了基层商标监管执法效能。2010年,仅县(市)区局查办各类商标案件就达132件,占全市系统商标案件总量的72%,案值1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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