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案件当事人追究刑事责任

时间:2018-01-09

    文/华唯商标转让网

    近日,重庆市工商局公布的2010年度商标侵权十大典型案例中,重庆东升劳保用品有限公司销售假冒“3M”注册商标劳保用品案、陈重敏销售假冒“茅台”“五星”“五粮液”注册商标白酒案等案例,因其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情节较为严重,当事人被移送至公安机关追诉刑事责任。去年以来,重庆市工商局移送公安机关的商标侵权案件达12件。

        2010年12月1日,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组织90余名执法人员,对渝中区解放碑CBD中央商务区内9家经营户进行突击检查,查获假冒“LV”“江诗丹顿”“法拉利”等24个世界知名品牌的服装、皮包等各类商品1300余件,非法经营额达2000余万元。当事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已达到刑事追诉标准,九龙坡区、渝北区、南岸区工商分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010年10月,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区分局根据权利人美国明尼苏达矿业制造公司举报,对重庆东升劳保用品有限公司库房进行检查,查获假冒“3M”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37320个(副),涉及口罩、耳塞、面具、滤棉、承接架等劳保用品,非法经营额达18万元。当事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已达到刑事追诉标准,高新区工商分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010年6月11日,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岸区分局对当事人陈重敏位于南岸区珊瑚路1号附71号的店铺库房进行检查,查获假冒“茅台”“五星”“五粮液”注册商标的白酒273瓶,共计6个品种,当事人非法经营额达195878元。当事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转让商品已达到刑事追诉标准,南岸区工商分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重庆市工商局经济检查执法局执法一处处长唐川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销售5万元以上、或仓储库存运输价值15万元以上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去年11月以来,重庆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共整治重点区域3253处,捣毁制假售假窝点81个。

     

上一篇:已是第一篇 下一篇:已是最后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