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七有”工程 服务新农村建设

时间:2011-05-07

    文/华唯商标转让网

     为促进农村市场主体做多、做大、做强,推动农村市场化进程,徽州区工商分局立足职能,精心谋划了农村市场主体“七有”工程,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添砖加瓦。
      “七有”工程的目标是用三年时间,使徽州区1000人以上的行政村实现“七有”——有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农产品注册商标转让、有农产品经纪人、有订单农业项目、有农资规范经营店、有食品安全示范店、有农村消费维权站。
      为达到该目标,徽州区工商分局计划用三年时间扎实开展七项工作,并明确了“七有”工程的工作措施和达标标准:
      一是主体兴农,激发农村发展新活力。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广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引导农民结合当地农业、旅游发展特点,形成“一村一社一品”的经济发展模式,搭建企业与基地、农户与市场的平台。
      二是商标富农,形成品牌战略新格局。积极引导涉农企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社,依托农业优势、农产品优势、土特产品优势和旅游优势,申请、运用和培育农产品、土特产品和旅游服务商标,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达到商标富“三农”、商标兴旅游的目标;实施“一企一标”、“一社一标”、“一村一标”工程。大力推广运用“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专业协会)+商标+农户(基地)”经营模式,引导培育高知名度商标,积极争创黄山市著名商标、安徽省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
      三是经纪活农,畅通农产品流通新渠道。引导农民进入经纪行业,实现一个村有一个以上经纪人。开展执业培训,提高农村经纪人的素质。组织当地农村经纪人为促进农产品流通服务。
      四是合同帮农,夯实现代农业新基础。积极引导农户与涉农龙头企业建立供需关系,至少有一种农产品实行企业营销合同订单。以涉农合同示范文本推广、指导、服务、调解、规范为手段,指导做好合同农业发展工作。
      五是农资惠农,建立连锁经营新模式。加强与供销、邮政联系,支持和引导具备条件的农资龙头企业在各个行政村设立农资连锁店。加强农资店的信用监管,开展“农资经营放心店”评选活动。加强农资店农资质量监测,防止不合格农资和假冒伪劣农资下田,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六是加强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加快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进程,每个行政村至少建设一个“示范店”。加强对“示范店”的指导和监管,确保“示范店”食品安全,切实维护农村食品市场秩序。
      七是维权护农,打造“红盾护农”新机制。建立健全“一会两站”,即建立健全消费者协会分会、消费者投诉站和12315申诉举报站,形成标准统一、作用明显、深受农民欢迎和信赖的消费维权站(点)。做到“四个一”(一块牌子,一套制度、一部电话、一套监管),“两结合”(与村政务公开结合、与村综合治理结合)。
      “七有”工程从2011年5月底开始到2013年底结束, 2011年将在西溪南镇、富溪乡开展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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