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之王”商标质押贷款首开全省先河

时间:2011-05-23

    文/华唯商标转让网

      经市工商局和龙城工商局共同努力,辽宁天池葡萄酒有限公司以 “池之王”商标转让做质押,成功向朝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3000万元。日前,此笔质押贷款已划拨至辽宁天池葡萄酒有限公司帐户。这是《辽宁省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办法》实施以来,朝阳市乃至辽宁省第一笔商标质押成功贷款,在全省首开以商标权质押贷款的先河。
      辽宁天池葡萄酒有限公司位于龙城现代农业园区,于2005年11月由市政府从吉林省招商引资而正式成立的,公司注册资本2150万元,占地面积31816平方米。企业产品有“池之王”系列产品 60余个,所拥有的“池之王”商标被评为省著名商标,现正在争创全国驰名商标。2010年底,市工商局和龙城区工商局两级商标部门在深入企业营销宣传、走访座谈中,了解到辽宁天池葡萄酒有限公司在加大技术投入,与国际某知名酒水企业进行深度开发和合作经营过程中出现了资金困难。市、区两级工商部门急企业之所急,想企业之所需,以刚刚颁布实施的《辽宁省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办法》为契机和依据,积极指导帮助企业做好对“池之王”商标品牌价值评估工作,积极向金融机构宣传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巨大影响和具有的潜在价值,并带领金融机构相关人员深入该企业,从企业规模、日常经营管理、产品生产到企业人员素质、企业文化培养、管理方法等进行多方位实地考察,增强金融机构对该企业商标质押贷款的决心和信心,同时积极帮助金融机构和企业协调办理相关手续。此项工作得到了省局商标处和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的认可和支持,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于2011年3月29日为出质人辽宁天池葡萄酒有限公司和质权人朝阳金融机构股份有限公司颁发了《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使借贷双方顺利地签订了《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权利质押合同》等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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