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咨询师案例:太子奶商标转让迷局

时间:2011-07-12

    文/华唯商标转让网

     管理咨询师案例:太子奶商标转让迷局

    就在太子奶争夺战进入白热化状态之际,又产生了极大的变数。

    3月16日,《中国经营报》记者获悉,由于管理人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和战略投资者、大型债权人等暂时无法达成共识,原定于本月公布的太子奶破产重整或将延期。与此同时有信息显示,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的管理人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日前向高科奶业发出信息,希望由高科奶业来制定破产重整方案。

    而就在破产重整方案尚且存在变数的情况下,由高科奶业成为受让人的两个太子奶驰名商标“太子”和“日出”也即将达到6个月的转让公示审理期。如果这两个商标被“秘密”转至高科奶业旗下,无疑为高科奶业最终接盘太子奶增添了最重的砝码。

    “高科奶业已经把太子奶商标转到自己名下了。”日前,就有太子奶重庆债权人向《中国经营报》记者透露。而此时不知情的人包括太子奶创始人李途纯及其代理律师。

    “我们最近通过国家商标局查询才知道,太子奶名下的两个驰名商标“太子“和“日出“已于2010年9月30日被申请转让了,而受让人竟然是株洲高科奶业经营有限公司。”太子奶创始人兼董事长李途纯代理律师王清辉表示,如果太子奶最重要的无形资产商标权被转让给高科奶业,其他投资者难以投资太子奶,这样的话太子奶破产重整将成为高科奶业的“独角戏”。

    王清辉提供的材料显示,“太子”及“日出”商标的转让人即“湖南太子奶集团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受让人为“株洲高科奶业经营有限公司”,在《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上“转让人章戳”一栏盖的为“湖南太子奶集团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公章,而受让人一栏则盖上了“株洲高科奶业经营公司”公章。

    3月15日,记者在国家商标局网站上查询了“太子”和“日出”的商标状态,查询结果显示两个商标的状态均为“转让待审中”,信息与王清辉所讲一致。

    “若破产重整中的企业商标权被转让,转让行为要么是破产管理人进行的,要么是公司的原经营团队进行的。”四川守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德波向记者分析道,企业进入破产重整后,一切决定都应由破产管理人作出,而根据破产法规定,企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管理人若要对商标权等无形资产进行处置,需要报告债权人委员会,未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的,管理人实施这一行为应当及时报告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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