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苹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推广为何遭遇尴尬?

时间:2018-01-12

    编辑/华唯商标转让网
      三年来,历经艰辛捧回的“烟台苹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并未受到本地企业热捧。昨日,烟台苹果协会会长赵培策表示,拿到“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后,市苹果协会牵头建立起“烟台苹果”质量安全追溯查询系统和认证程序、标准,经过一年试点已初见成效。然而,令人尴尬的是,大量烟台企业对这个地标证明商标却并不热衷。
      在去年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价值评估中,烟台苹果品牌价值超过80亿,是响当当的中国果业第一品牌。尽管在国内市场拥有良好口碑,但由于一直未形成统一品牌,单是烟台境内就有100多个品牌自相残杀,再加上市场有外地果企也打着“烟台苹果”的幌子混淆视听,市场上的烟台苹果鱼龙混杂,品牌发展缺乏长远动力。
      2008年12月3日,“烟台苹果”地理标志商标注册获得国家商标局批准,烟台苹果从此结束了尴尬的“乳名纷争”时代,有了进军市场的统一的“大名”,并享受法律保护,众果企完全可以抱团做强烟台苹果。然而,让人始料未及的是,这得来不易的区域品牌商标推广居然遇冷———众多果企对“烟台苹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办法“不待见”。
      据烟台苹果协会副会长、高级经济师林建材介绍,为进一步发挥“烟台苹果”这一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作为地域标志、质量标志和信誉标志的作用,市苹果协会制定出一套完善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办法,并在牟平果品公司进行了一年的运作实验。
      一年中,苹果协会为其建立起生产环境台账、收购流程台账和管理过程台账,最终完成了可追溯的质量安全查询系统。“去年,我们贴标出售的烟台苹果有1000多吨,由于管理规范、质量过硬又可追溯,市场售价比其他苹果要高出20%至30%左右。”尝到甜头的牟平果品公司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
      然而,除去这家试点单位外,至今尚无第二家企业主动要求执行这套管理办法。更令人不解的是,还有不少企业排斥甚至抵触这套管理办法。
      采访中,赵培策谈起一件令他苦笑不得的经历:在一次推广会上,到场的八位果品企业老板都对烟台苹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办法赞不绝口,许诺将尽快“移植”到企业中去。但散会后却无一人兑现。
      缘何八位老总不约而同地开出“空头支票”?“烟台苹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推广为何遭遇尴尬?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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