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

时间:2018-01-09

    编辑/华唯商标转让网
      网上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构成犯罪。今天,上海市虹口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管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缴获尚未出售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予以没收。
      2005年8月至2007年3月间,23岁的管某以其母亲名义,在“淘宝网”上注册成会员,开设了网上店铺。后管某通过网上店铺,销售其从本市七浦路低价购进的假冒绫致时装(天津)有限公司所有的“Jack&Jones”注册商标的服饰,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23万余元。嗣后,查获待销售的假冒上述注册商标的服饰共计162件。
      法院认为,被告人管某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告人管某能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且到案后有检举他人犯罪的立功表现,依法可从轻处罚,且在法院审理期间,已退出违法所得并预缴了罚金,确有悔罪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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