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尔多葡萄酒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在华获注册-法国

时间:2017-12-26

    获准商标注册后,“Bordeaux 波尔多”将得到《商标法》的有效保护,“波尔多”品牌在中国的发展也将得到更为有力的保障。据悉,“波尔多”葡萄酒是法国第一个在中国获得地理标志商标注册的原产地名称,对法国原产地名称在中国获得《商标法》有效保护起到了示范作用,这也是欧盟第18个原产地名称和地理标志在中国获得地理标志商标注册保护,是外国在中国注册的第39个地理标志商标。

    法国波尔多葡萄酒行业联合委员会向中国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Bordeaux 波尔多”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注册,已获得初步审定。中国国家工商总局表示,近年来,法国“波尔多”葡萄酒进入中国市场后,在深圳、烟台等地遭到假冒侵权困扰,由于未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注册商标,只能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保护,维权成本高、解决时间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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