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从未盗窃商标造假茅台酒,茅台公司声明

时间:2015-06-16

    声明全文如下: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严正声明

    近来,媒体和网络上出现《贵州茅台员工被指偷窃商标造假茅台酒》一文。对此,我公司严正声明如下:

    1、假冒伪劣行为不仅侵犯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利益,任何人都有权利和义务予以制止。

    2、多年来,公司一直尽最大努力维护贵州茅台酒的产品声誉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于侵犯贵州茅台酒知识产权的各种违法行为,历年来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注,在企业不遗余力的努力和各级执法部门的共同保护下,对各种违法行为给予了有力的制裁和打击,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成果。

    3、关于文中所说的“茅台员工盗窃商标造假茅台酒”的说法,长期以来,公司对包括商标在内的各类企业财产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从未发生过此类现象。

    4、对文中一些人、部门或媒体不真实和歪曲的说法,严重诋毁了公司的企业形象和产品声誉,公司保留遵循客观事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员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声明!今天,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就《贵州茅台员工被指偷窃商标造假茅台酒》一文发来声明,声明指出,茅台公司从未发生过文章中所写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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